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通用11篇)

莉落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大雪、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

  (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应急反应

  (一)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二)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三)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制度

  (一)保卫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二)保卫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全校二千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三)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四)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五)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六)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七)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八)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九)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院突发安全事故,使学院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拟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当本地区、学院周边、学院发生雷雨闪电、洪水、地震时,本《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三、应急指挥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

  领导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应急小组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组员:

  (2)组织联络组

  组长:

  组员: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组员:

  (4)学生管理组

  组长:

  组员:

  (5)治安保卫组

  组长:

  组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2、职责

  (1)领导机构

  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

  (2)办公室

  负责上情下达及下情上达,调配人员,协调各应急小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报工作。

  (3)组织联络组

  负责校内相关师生的思想动员,校内外相关单位的的联系沟通工作。

  (4)医疗救护组

  负责伤员的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5)学生管理组

  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治安保卫组

  负责事故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救援秩序。

  (7)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四、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警信息

  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区政府,同时报告教育局,若因情况复杂,2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2、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划分事故等级,积极做好应急措施。

  五、突发自然灾害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雷雨闪电自然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洪水灾害可能发生在学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3、地震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一)雷雨闪电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突发雷雨闪电天气,应急小组及教师及时教育学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树下避雨。

  2、尽可能打电话与低年级学生及路途远的学生家长联系,让家长到校来接学生回家。

  3、若发生学生雷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更重要的是及时进行救治(进行人工救治和打120),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洪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教育学生来回学校要走大路,必要时教师护送。

  2、组织回家路队,指定高年级学生维持路队秩序。

  3、及时向上级汇报洪水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处置。

  (三)地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组织学生不要慌乱,有秩序地保持镇定。若上课时间,应急领导小组及教师组织学生有序有法在教室进行防震自护,震后有序撤离教室;若课余时间,及时疏散学生,组织学生有序远离建筑物,到空旷地进行自护。

  2、若有人员发生意外,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拨打120。

  七、事故报告的通讯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

  教育局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八、平时的保障措施

  1、平时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具有安全意识。

  2、想方设法进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练。

  3、牢记常用报警电话:报警110,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4、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3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的发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A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教育办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B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C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4

  为了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医院安全,维护医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医院受灾群众工作、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素造成医院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医院救灾工作。

  组长;刘传先

  副组长:韩冬、刘东风

  成员:韩梦翔、宋传贵、陈大卷、王道全、陈仲标、刘涛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个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院干部、职工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以后,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组织各个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医疗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1、通讯联络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刘枚、钱成俊、马金红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

  2、警戒保卫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陈大卷、陈仲标、王道全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3、宣传报道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刘枚、钱成俊、马金红

  负责利用灾害应急广播及时调配人员、播报信息等。

  4、医疗救护组:

  组长:韩冬

  成员:陈大卷、韩蓓、谢琼、韩琪

  负责对受伤害人员实施就地抢救,恢复医疗秩序。

  5、后勤保障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陈瑶、李静

  负责供应各类医疗急救和生活物资。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医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医院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医院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事故的知识宣传,提干部、职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各科室(部门),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就医群众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就医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医院消防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卫生局有关部门,确保信息通畅。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医院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院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就医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在场领导和人员参加医院的救援和疏导。

  (3)医院要组织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内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医院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务,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科室主任、护士长指挥,互相照顾,帮助患者撤离。

  (5)医院门卫听到信号后要打开所有大门,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要迅速报告消防控制室、医院领导。院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医院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医院工作秩序。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队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队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队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队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队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杨米涧乡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乡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白玉鹏担任总指挥,乡长郑晓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乡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乡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乡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乡有关站所、乡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乡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乡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乡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乡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杨米涧乡根据《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乡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乡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乡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杨米涧乡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乡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乡、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乡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乡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乡民政办、乡派出所、乡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乡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乡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乡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乡民政工作站会同乡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乡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乡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乡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附则

  本预案是《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乡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7

  一、领导机构

  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和市武装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队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等有关单位。市应急委下设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灾害工作预警信息的收集、传达、上报和应急工作。

  二、灾前预防的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平顶山市政府的预警信息,应急委已下达了关于做好恶劣天气预防工作的通知,责成各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各自的职责抓紧时间准备各类应急物资。

  (2)市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测预警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公室。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民政局要备足抗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及时发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资,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吃饭、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工作。

  (6)卫生局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等情况,做好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7)商务局和市场发展中心要组织好市场供应,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应急储备,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物资供应。

  (8)发改委、物价局要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给。

  (9)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运输局要合理配置资源,突出恶劣天气的疏导,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够警力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10)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11)安监局要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坚决杜绝违规违法生产;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管理;加大对特殊场所的安全检查。

  (12)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大巡线检查力度,确保畅通无阻。

  (1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业局要严密防范大风降温和强雪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及时采取小麦增温保墒措施,做好保温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家牧业灾害损失。

  (14)各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紧急情况下要亲临一线,现场指挥,把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单位要挑选精兵强将,随时待命,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三、预测预警信息收集及信息的发布

  气象局对近期天气情况及时进行监测预报,根据等级不同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综合分析汇总后上报主要领导,并根据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组织人员入户进行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灾前的各项工作,有效地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四、预防措施

  (1)指挥、协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应急处置力量进入应急状态,调集、征用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2)根据事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好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

  (3)划定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4)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和部门给予支援。

  五、应急对策

  境内发生大风和强降雪天气后,市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意见报市应急委,必要时同时上报常务副市长、市长以及其他领导。市应急委综合市应急办、各单位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对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有关单位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促。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和预备役给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赴事发地,靠前指挥。必要时,市长亲临一线指挥。

  (5)批准启动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始动作。未设立专应急指挥机构的,由市应急委或分管副市长负责组织指挥,必要时可成立临时应急指挥机构。

  (6)及时向平顶山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平顶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担任指挥长的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应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组织相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六、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工作实行市、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三级联动,参加应急处置的单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按受统一指挥调遣,积极展开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由市应急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有关情况和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项处置工作。

  (2)抢险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农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求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3)医疗救护:由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开展对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确保运输畅通。

  (5)人员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证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由市应急委员会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调集或征用国家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8)应急通信:由通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9)生活保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等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闻媒体报道:新闻媒体部门,适时向外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是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七、应急结束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可向市应急委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市应急委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终止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八、后期处置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迅速对各辖区内受灾人员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和抚恤。

  (3)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对征收或征用的房屋等应急物资和设备予以归还,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做好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救灾捐助工作和捐赠款物的分配、调拨。

  (6)市应急办要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在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在处置中存在有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8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单位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单位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单位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单位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单位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单位与工厂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学习其他单位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单位与工厂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成立由祖军负责的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1、根据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单位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单位与工厂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广大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单位与工厂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广大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单位与工厂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单位与工厂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单位与工厂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任何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单位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单位与工厂的特点,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员工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单位一把手是单位安全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单位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强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和长时间干旱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快速处置,协同应对。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省农业厅成立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厅办公室、种植业处、南亚办、畜牧兽医局、农机化局、计划财务处、农产品质量处、科技教育处、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2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部署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或宣布应急解除的决定,向灾区组派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协调省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报送、发布和防灾减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和落实农业应急专家和有关部门参与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收集、核查、汇总、反映粮食作物、瓜菜等农作物灾情;组织、指导灾后种植业恢复生产和结构调整;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南亚办:负责收集、汇总、反映热带作物灾情;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畜牧兽医局:负责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组织饲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消毒、检疫等措施,组织协调种畜禽及兽药等应急物资供应;督导各地做好死亡畜禽处置工作。

  农机化局:负责督导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参与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安全处:组织协调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科教处:组织灾后农业科技服务;参与农业生产救灾技术指导。

  种子站:负责落实省级应急种子储备;做好灾后农作物种子的调配与供应。

  植保站: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协调农药等植物保护物资供应。

  土肥站:指导受灾和复产农作物肥水管理;组织指导毁损农田复耕;协调复产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2.4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

  2.5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文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及时作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视灾情,提出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的意见与安排等。

  (6)及时了解和督导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7)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应急准备措施

  3.1.1 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1.2 工程准备。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1.3 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1.4 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药、药械、柴油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督导各级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1.5 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暴灾害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持续干旱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时,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3.2 灾害分级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灾害(以下各等级灾害: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该等级)。

  3.2.1 Ⅰ级灾害(特别严重灾害)。

  (1) 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市县的区域性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20%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

  (2) 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且成灾面积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万只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经济损失30001万元以上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2 Ⅱ级灾害(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200-3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0%以上,且成灾面积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万只以上,或者区域性直接经济损失5000-3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3 Ⅲ级灾害(较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1-15%,或受灾面积达到100-2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且成灾面积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4 Ⅳ级灾害(一般灾情)。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0%,或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20%以上,且成灾面积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1000-4999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接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紧急信息报告并经核实后,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报请厅长或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厅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4.2 信息报告

  4.2.1 信息采集

  预警信息。省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省水务厅的水情信息,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各市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及成灾信息。

  采集途径。省农业厅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会商;省农业厅与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己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4.2.2 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省气象、水文、海洋渔业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等渐进性自然灾害趋重。

  (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4.2.3 信息报告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4.3 先期处置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作出快速反应,组织救援队伍和事故处理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先行处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态发展,协助开展医疗救护、参与抢险救灾等,降低灾害对社会、群众和农业生产的危害。

  4.4 分级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响应。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4.1 Ⅰ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副组长及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农业部及有关部门。重大问题报请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发慰问电,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必要时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2 Ⅱ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政府和农业部,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3 Ⅲ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省政府、农业部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财政厅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4 Ⅳ级响应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4.5 指挥与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与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发布

  农业厅协助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和民政部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当地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4.7 应急终止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管理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加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 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养殖场(户)对栏舍进行消毒、加固,并适时补栏。

  5.2 协商救助

  5.2.1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5.2.2 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根据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省政府事权的,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市县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对受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影响重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6.2 物资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 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业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培训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畜牧业及相关行业基础设施。

  8.1.1 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和风雹(含热带气旋、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8.1.2 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受灾早晨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一成以上的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灾害危害,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

  成灾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积。

  绝收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积。

  8.1.3 本预案中热带气旋,是中国气象局《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GB/T19201-2006)中所规定。即热带气旋非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六个等级。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0.8m/s-17.1m/s(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达到17.2m/s-24.4m/s(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达到24.5m/s-32.6m/s(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到32.7m/s-41.4m/s(风力12-13级)为台风,达到41.5m/s-50.9m/s(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于41.0m/s(风力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8.3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0

  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小组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小组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小组成员、抢险小分队小组成员、社区巡查小组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篇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单位、区、街等上级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使汛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编制单位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搞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度汛,预案编制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方针,本着“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分析实际情况,立足防大汛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切实做好防汛排涝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季漏雨、倒灌、淹泡等现象,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保障汛期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编制操作性较强的防汛预案,确保单位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 防汛工作指挥系统

  防汛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层层夯实责任,防汛期间各车间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同时为使防汛的各项指挥工作的有序进行,单位成立防汛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集团单位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总指挥:集团单位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 单位各分管领导、本部各部门负责人。

  联 络 员:xxx

  值班电话:

  单位办公室:

  综 合 部:

  夜间值班:

  值 班 室:

  三、组建抢险应急分队

  在汛期,为预防灾害事故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我们按照某某集团(控股)有限单位、区、街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保安队和消防队为主的应急抢险分队,应急抢险分队服从单位防汛工作指挥部领导,在汛情紧急情况下随时进入防汛抢险战斗负责处置紧急情况。

  四、 建抗洪抢险队伍

  1、为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依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组建以民兵和青壮年职工为主体的二百人抢险队伍,出现特大汛情将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做好上堤抗洪抢险的准备。

  2、在防汛期间,为搞好单位内部抢险排涝工作,由单位职工组成100人的抢险队伍,一切抢险工作由单位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五、 做好防大汛及防雨漏和防倒灌的准备

  为安全渡汛,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预报大雨及暴雨来临时,各车间、部门应加强防汛力量,保证在岗人员不得少于2人。同时,为确保单位所属企业各生产车间的厂房、库房及重点要害部位的汛期安全,尤其是杜绝各种细菌通过地下排水对食品的感染,车间、部门相应做好汛前防漏雨和对厂区内地下排水管道检查,各库房部位做好防倒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找主管部门解决,对地势低洼部位应采取防倒灌的措施,并切实保证安全渡汛,做到中、小雨不漏,大雨不倒灌,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六、 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为搞好今年的防汛抢险、排涝等项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设施、防汛工具、排水管道、防汛用土、防汛闸板、防水胶堵、通讯线路、值班车辆等各类物资的管理、维修、保养等项工作,使之处于良好战备状态。目前,我单位备有防汛工具:铁锨50把、扁担50条、排水泵3台、箩筐18个。

  七、 严格防汛值班制度

  为确保安全渡汛,在汛期安排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防汛值班。对重点要害部位设专人值班制度,车间及有关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特别是遇有中、大雨时各重点部位必须有车间部门领导在岗,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 防汛工作中各部门职责

  在防汛工作中,贯彻“谁领导、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此,制定各有关岗位职责:

  在汛期积极组织安排好生产并做好防漏雨和防污水倒灌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的天气变化,结合生产实际协助组织排水、抢险。遇有雨情预报或夜间突发雨情,各车间、部门主要领导及防汛重点部门领导必须立即上岗巡视检查本车间、部门漏雨积水情况,并服从单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