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扎实做好
一、成立中考工作应急处置
二、突发事件处理细则
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
考场主考
光明新区教育体育科
深圳市招考办
1、试卷运送
学校必须准备三辆车,两辆为运送试卷专用车(其中一辆为警车),一部作为机动车辆,运送试卷的车辆及保密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好试卷领取手续,直达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载无关人员。
运送试卷车辆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堵塞,应立即报告主考,并向上级招生考试部门汇报,并立即调动备用机动车辆到出事点接应试卷。试卷运送途中发生失窃、泄密,保密人员立即报告主考,并向上级考试部门报告,如隐瞒不报的追究保密人员责任。每天考试结束后,保密人员负责把当天试卷安全送回新区保密室,并办理好试卷移交手续。
2、周密部署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试卷的保存及取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要求进行。
(1)保密室必须做到“二锁(柜锁、门锁)、三铁(铁门、铁柜、铁窗)、四防(防盗、防火、防水、防潮)”。
(2)试卷进入保密室后应做好移交手续及登记。试卷在保密室期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同时保证至少有两名保密员现场监视。
(3)考试期间,保密室钥匙必须分开由两名保密员掌管,不得单人掌管或移交给他人,如有违反追究保密员责任。
(4)保密员做好试卷、答题卡的交接工作,试卷交接必须做好登记、检查、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时,检查试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须迅速查明原因,并上报主考和市招办。
(5)开考前30分钟(语文、英语开考前40分钟),两名保密员押送试卷到考务办公室,做好试题的的分发工作,同时按规定办理手续,并做好登记。
(6)每天考试结束后,把所有试卷、答题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区
保密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7)如发生泄密行为或试卷遗失现象,应立即报告主考,并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考试部门报告。
3、保持交通畅通,防止由于交通原因引发考生大面积迟到
(1)考前40分钟联系考生学校领队
(2)如考生大面积迟到:
①报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学校
③迅速联系交通部门
4、做好气候突变的应急措施。
如遇大风雨,保卫人员应指挥送考生的车辆进入校内;考生在离教学楼较近的地点下车,尽量避免被雨淋;总务处要准备10把雨伞,10条毛巾、5套衣服,
5、保证供电正常
考试期间电工在办公室待命。如遇停电:
①立即联系供电部门启动发电车发电
②如遇听力考试,则立即启用备用直流电源为广播系统继续供电
③报告市招办,请求延时。
6、食堂保证食品安全
①发现部分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校医室进行初诊,对于病情严重的患者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②迅速向新区教育体育科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⑤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7、安全保卫人员加强考场巡查,防止学生之间出现纠纷
安全保卫人员在候考期间、考试结束之后应加强考场巡查,避免学生之间出现吵架、斗殴等影响考生情绪或造成身体伤害的纠纷。发现吵架、打架现象,考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制止,并通知负责考场安全保卫的干警和学生所属学校的带队老师,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避免纠纷进一步恶化。
8、考务突发事件处理
考场中的考务突发事件,严格按照《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快速、有效地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供电影响,维护员工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河南省电力公司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
1.2.2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XX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门制定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各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框架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门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要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3.2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工作。单元目标预案要由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的控制两个方面构成,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做到以防为主,防救结合。
1.3.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电力建设过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注重资源整合与兼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3.4自救为主,反应迅速。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确保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依靠和发挥各应急专业队伍在处置生产安全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并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资源,做到自救为主,反应灵敏迅速。
1.3.5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在公司电力建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办公室统一领导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措施果断。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大型施工机械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等有关电力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2)组织制订公司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等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改;
(3)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造成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
(4)指挥协调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5)报道、通报和发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进展情况。
3、事故分级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重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3.1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0~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数额3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机构设备事故或特大机构设备事故。
3.4职工从事与电力建设有关工作过程中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的人身伤亡。
4、应急响应
4.1因施工机械故障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公司安全监察部。
4.2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安全监察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
4.3事故发生后,突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现场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4现场救援处置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因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公司报告,必要时提请公司申请社会支持与援助;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监察部负责,承接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失及电力设备损失的报告;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社会支持与援助;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保卫部负责,协调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管理、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察部负责,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现场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在班组安全员或受过紧急救护培训人员的带领下,组成现场临时急救小组,立即地开展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并及时向有关医疗部门报告,请求急救医疗支援。
5.1.2现场发生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施工机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紧急情况后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人员和财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1.3公司应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落实人身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5.2装备保障
5.2.1公司保证事故应急经费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5.2.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统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机具的分布情况及状况,并能够随时调用。如作业车辆、起吊设备、越野车辆等机具。
5.3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救护技能。
6、改进措施
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后,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7、附则
7.1重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本预案与同时发生的其他事故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7.2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7.3本预案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一、编制预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1前言
为适应新时期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需要,切实做好本局公共安全工作,防范公共事件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安全事件的危害,根据邻府办发【20xx】6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预案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2.1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促进公共安全工作由处理向主动预防转变,推动公共安全工作规范化。
1.2.2编制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原则;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坚持“先人员、后物质”的原则;坚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的原则;全局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
1.2.3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2.4主要事件类型
全局主要事件类型分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尤以自然灾害频繁,轻、中度旱洪灾害基本上年年发生,严重特大旱涝灾害几乎是十年一遇或两遇。
二、预案内容
2.1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局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小组,保障组和专家组等。
2.2工作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及后勤保障,灵通信息和善后处理;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单位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2.3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县农机职工要牢固树立抗灾减灾、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全体职工和群众安全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抗灾减灾意识,立足于抗大灾、防大事故,战胜灾情保平安,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物质,资金的储备和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农机抗灾减灾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农机抗灾能力,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最终杜绝灾害。
2.4预案适应范围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对农机系统造成损失的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进行抗灾减灾工作。
三、灾情预警和灾情报告
3.1适时保持与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救灾办、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了解灾情信息,接到灾害预警后及时通知各工作小组,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灾情。
3.2建议与对策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灾害预警和抗灾减灾物质配备情况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农机部门提出抗灾减灾的建议及对策,必要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3.3灾情报告
灾害发生后,农机部门必须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初步灾情情况,并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灾情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各级农机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根据灾害等级确定预案启动时机。特殊情况下上级农机部门可直接指令下级农机部门启动预案。
四、灾害等级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4.1灾害等级划分
灾害等级按县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2预案启动条件及方式
发生重特大灾害时,县农机抗灾减灾预案启动,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在当地党政领导下,启动农机抗灾救灾预案。其他灾害由受灾片区推广站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启动预案。
4.3应急预案等级划分
根据全县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按照〈〈县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划分为三级应级响应预案:
4.3.1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宣布本县进入紧急救援,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乡村机耕道和机电提灌站查险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提水送水、抗灾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农机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赴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和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抗灾服务队应发扬不怕苦、敢于碰硬的精神,认真履职、辛勤工作。
4.3.2II级响应预案
县局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部署,根据情况下达本县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迅速将本系统情况上报县委政府、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抗灾救灾的应对措施和物资准备。
4.3.3III级响应预案
县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县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片区推广站站长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本系统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府和市农机局。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根据预案组织救援抢险或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应急救援工作。
4.4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地区农机部门要核查统计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突发事件应急力量和资源需求及缺口等情况,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县农机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农机局报告,争取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资金支持。
4.4.1火灾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并组织人员、重要物资疏散。
2、报警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械,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畅。
4.4.2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措施
农业机械发生事故,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操作)人员应第一时间抢救人员,保护好现场,通知主管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及时上报。
4.4.3盗窃案件应急措施
1、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触摸和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经过的通道、爬越的窗户、打开的箱柜、抽屉等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妥善保存,交公安部门处理。
4.4.4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措施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报警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
5、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4.4.5群体上访影响办公秩序事件应急措施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群访时,值班室要通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部室接待来访人员。
2、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部室做好应急准备。
3、经解释、劝阻无效,发生上访人员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办公室立即向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4、在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办公室迅速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经同意后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4.4.6破坏性地震应急措施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禁止跳楼逃生。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地带转移。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失盗。
4.4.7洪涝旱灾及泥石流应急措施
1、发生洪涝旱灾、泥石流灾害,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2、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报告,指挥并疏散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监测现场,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和人员物质二次损害。
5、严格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预案。
4.4.8抢运抗灾减灾物资。组织农机运输机械抢运抗灾减灾物资和抢险物资等。
4.4.9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后重建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农机人员,设施设备投入灾后重建工作。
4.4.10做好宣传工作
按照当地公共突发事件报道口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宣传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五、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构
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机构由指挥决策机构、综和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是各级农机部门成立的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是各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机构是各级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服务队。县农机局组建由局长任指挥长,副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站、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抗灾减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农机与其他公共事件应急主管部门工作进行协调、部署、组织,指导农机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由管理站工作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1、向各公共应急服务队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部门汇报灾情和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情况;
5、协调公共事件应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
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农机公共事件应急服务队由农机技术人员,基层推广站人员及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组成。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进行公共事件应急和事后工作
六、公共事件应急准备
6.1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组成
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由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手和突发事件地区的干部群众组成。
6.2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物质储备
物质储备工作主要包括:
1、提前组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提前采购、储备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及零配件;
3、做好农机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燃油储备和用水用电协调工作。
七、公共事件应急具体安排
7.1成立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按照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全面组织领导防汛抗灾工作。
7.2应急救援工作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农机系统在职全体职工
工作职责:在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做好人员和国有财产等抗洪一线的抢险救援工作。
7.3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全局抗灾减灾后勤物质保障及供给工作,负责抢险队员的医疗及抢险工作。
7.4国排站防汛抗旱工作
7.5各片区公共应事件急救援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现场处理险情,同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当地政府汇报灾情,统计上报灾情情况。
八、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纪律
8.1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是各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命令,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拖延塞责。对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2局应急救援队队员及各单位抢险小分队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8.3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公共事件工作,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局机关防洪指挥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8.4各防汛小组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24小时待命,确保通讯通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8.5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要对各自职责有清醒的认识,坚守岗位,履行好职责。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负责人;抽水机放置在能源中心,负责人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2)地震发生后,迅速疏散家属区各住户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3)迅速疏散教学区各大楼及学生宿舍室内师生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并尽早予以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省、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档案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局档案管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是指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汛期警报、火灾警报、防盗保密事件等处理与防范措施,以期及时地组织人员,保证档案安全的活动。
第三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立足防范,分级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凡涉及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均应遵守本预案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事件报告
第五条一旦发生事件预警,应立即向责任处办公室领导报告,同时向主管领导通报。
第六条主管领导和责任处室领导应按照已发生、可能发生之事件性质和等级,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必要时,应迅速报告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第三章应急处置
第七条本级档案库房为特级应急处置的区域;计算机中心和其它档案保管场所为一级应急处置的区域;档案查阅利用室为三级应急处置的区域。
第八条各级区域应急处置以本级为主,并视情况请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门支持。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时,建立以局长为总指挥、业务分管局长具体抓落实和思想发动、其他中层以上领导协作配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总指挥:戴时鑫
现场指挥:余为群
协调:邢良波
成员:邬益良、鲍广玮、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条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室职责:
(一)档案管理员应按档案存放区域等级依次指导处置:汛警期查漏防潮,发生期不间断监控排查,危险期按要求立即组织力量把特级区域的档案向高位转移。火警期应迅速告知库区人员撤至安全区域;盗窃泄密发生期应立即控制和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安部门查勘;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期应做好珍贵和保密档案撤离准备,发生期应视上级要求和现实需要,指导处置人员搬运至设定区域。
(二)管理员在汛警期作好通气排湿、设备设施的运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危险期按要求组织力量把计算机、贵重设备向安全场所转移;火警期在报119火警的同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按消防应急预案的规定程序实施处置。
(三)办公室应在汛警期及时了解汛警情况,向主管领导和有关科室通报,并协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发生期应按主管领导要求和现实需要通知人员到位;火警、失窃泄密发生期应及时掌握信息,协助做好联络工作;整体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期应落实搬运装具、车辆和场地以应急需,发生期当按上级要求和现实需要,保障后勤到位和信息沟通。
(四)其它科室应按领导指派协助处置。
第四章奖励惩戒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应报由市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因参加应急处置致伤残或牺牲人员之善后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因公(工)受伤致残或牺牲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因玩忽职守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借故逃避或拒不执行处置命令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规章对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商业法规监督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执法办)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执法办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斗殴、盗窃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执法办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执法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科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局机关有关处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本科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科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本科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作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执法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执法办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救援工作组由执法办一科、二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2、疏散救护组由执法办三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
3、信息工作组由执法办法制科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信息收集、报送、通知和联络。
4、后勤保障组由执法办综合科、财务科人员组成,综合科科长为组长;负责应急物资准备、检查楼内供电设施安全、提供车辆保障等工作。
5、安全保卫组由新转业到执法办工作岗位上的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兼组长,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控制事态发展。
6、事故调查组由执法办书记负责,有关人员参加,处置结束后做好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工作小组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办公楼内物业管理人员。
3、工作小组组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4、处置措施:
(1)救援工作组人员负责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工具,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如火势已大,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尽力控制火势的蔓延。
(2)疏散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在控制火势的前提下,尽力抢救重要物品,如:现金、帐簿、人事及业务档案。在火势无法控制情况下,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3)信息工作组人员负责通知、联络,指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并随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火灾情况。
(4)办公楼内所有执法办工作人员听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火灾现场有被困人员,要利用湿毛巾、衣物等纺织物品捂住口鼻,寻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离开火灾现场,撤离到安全地带。
(5)火灾扑救后,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二)群体上访事件
1、当发生集体上访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上访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安全保卫组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上访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执法办其他人员要协助安全保卫组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上访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执法办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信息工作组人员要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取证。
(三)斗殴等暴力事件
1、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其发生冲突或争吵。
2、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立即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器械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工作小组指令。
3、工作小组接报后要立即派工作人员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离现场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
4、斗殴事件中如执法办的财产或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应拍照、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如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对讲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工作小组,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小组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并将嫌疑人带往问话室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涉及刑事责任,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处理。
(五)重大自然灾害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工作小组组长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实施救灾工作。
2、救援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疏散救护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信息工作组马上收集信息、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急救电话。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现场警戒,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险,防止天然气泄漏以及电路故障等。
3、工作小组领导成员要全力维护办公楼安全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随时掌握受灾情况。
4、及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受灾情况及处置措施。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科所处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掌握本预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