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师生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教学有序进行,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行为,针对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采取科学合理有效对策,降低突发事件对我校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伤害,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隋书生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百军、曹金花、李志杰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秀芬、刘庆川、盖学义、尹士兴、张伟军、黄增强、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部,张伟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左家勇、李美丽、宋霞。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应急处置保障:盖学义、尹士幸、全体班主任。
三、宣传教育
1.我校自接到市教育局1月3日通知后,学校领导立即安排工作实施,带领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迅速成立了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通知精神,对广大老师进行宣传发动,要求老师们深刻理解通知精神内容,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各班及时召开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问题和相关的环保知识为主题的主题班会,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相关知识普及。
4.我校充分利用黑板报、班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环境污染对人类生活造成的恶劣影响,倡导学生保持良好的环保习惯,提高环保素质,同时将环保理念延伸至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
四、应急响应与措施
1.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制定应急预案活动记录。
2.学校接到预警公告后,立即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预警措施,并在重污染天气发生后,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空气污染级别变化情况,组织学生采取不同的健康防护措施。
(一)黄色预警(Ⅲ级,重度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严重污染)下,我校全体师生停止户外活动;
(三)红色预警(Ⅰ级,极重度污染),及时组织全校师生采取停课措施。
3.学校学生发展部做好总结上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300);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500);;
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AQI≥500);
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
(一)黄色预警(Ⅲ级)
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三)红色预警(Ⅰ级)
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启动或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局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宣传法规处
负责与宣传单位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和教育政务微博等发布预警信息,分析有关舆情,并做好宣传应对工作。
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制定减少户外活动、停止体育科技比赛活动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有关户外室外活动、体育课、大课间活动,业余训练、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负责全面监督中小学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4.基础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和中小学制定停课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小学停课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指导学校安排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保证中小学“停课不停学”。
5.学前教育处
负责指导县市区及幼儿园制定停园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幼儿园停园应对安排的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幼儿园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6.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负责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定预警响应预案;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预警响应。全面监督检查市属职业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二)县(市)区教育局职责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济南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制定分预案,指导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并组织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
2.县(市)区教育局应在预警响应期间督促检查所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预案的落实情况,统筹协调停课后课程调整和学生体育竞赛、体育考试延期调整等工作,减少因天气环境原因对学生学习和体育锻炼产生的影响。
(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职责
1.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接到预警指示后启动实施。
2.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按照应急预警级别减少或停止户外运动时,要组织并指导学生和儿童在室内上好体育课及开展体育活动,或通过创编室内健身操等多种方式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方法和知识;在停课期间,要及时通过网络、通讯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计划和自学指导,并提示家长注意控制学生上网时间,并做好学生看护工作,保证学生在家安全;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应全天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和室内体育馆场,安排好在校留宿学生的校内生活。
3.各中小学要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体育课和其他学科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加强学生每日晨检并做好跟踪调查,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及时采取适当隔离措施,通知家长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并确保在预警响应期间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通讯畅通,并及时收集反馈有关信息。
(二)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级教育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师生及家长了解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预警类别及应急预案内容,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预警应急相应期间,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
为切实保障和有效维护全区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
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密生担任组长,副局长高志平、李永军、苏丽霞担任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民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高志平担任,办公室、普教科、体卫科各科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负责编制应急预案,预防重污染天气的组织协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沟通,及时接受预警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体卫科负责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重污染天气的有关知识以及对身体的危害,教育和提醒学生、幼儿重污染天气减少户外活动;普教科负责根据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通知和指令,研究不同等级预警状态下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和停课工作,及时通知中小学、幼儿园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在易发生空气污染时期,每天查询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的数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教育广大师生增强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伴我行”专项活动,为优化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机构。
四、应急措施
(一)空气质量IV级(蓝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通过广播提示患有呼吸道疾病的学生减少户外活动,采取防护措施。
2、教育学生做好污染防治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空气质量Ⅲ级(黄色)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时间减半,体育课由原来的每周2节减少到每周一节,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2.有餐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全部在餐厅就餐;没有餐厅的要组织学生在宿舍或教室就餐,决不能露天就餐。
3.做好空气污染应急防护基本知识教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空气质量Ⅱ(橙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各中小学停止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以及任何形式的户外文体娱乐活动和比赛。
2.各中小学自主调整课程,将体育课安排在室内进行,天气好转以后补上体育课。
3.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采取提前放学时间、推迟上学时间等措施调整上下学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保证上下学时间足够充分。
4.严禁走读生到学校上早自习和晚自习。
(四)空气质量Ⅰ(红色)级污染预警应急措施
1.Ⅰ级污染天气连续3天以上、大雾阴霾能见度不足10米的地区,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20%以上的学生、幼儿出现感冒或呼吸道感染病症,中小学、幼儿园要临时停课、放假,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各中小学临时停课要及时通知走读生不要到校,并留好作业,教育和提醒走读生不要外出。
4.各中小学临时停课期间,在校住宿生由课任教师或班主任统一管理,不能随意外出和回家。
5.各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放假要提前报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2015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城区市容园林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新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二﹚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提前预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响应体系。
﹙二﹚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及参与意识。
三、组织落实
﹙一﹚成立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
总指挥:张建平局长
副总指挥:耿文利副局长
成员:张波市容科科长、张亚利保洁队队长﹑张喜顺环卫车队队长、刘柏廷绿化队队长郭忠渣土所所长。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各单位职责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组负责落实区治污减霾办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指示;拟定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相关科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做好各科室间协调工作。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或解除)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科室在空气重污染预警启动后,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启动本部门预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市容科:协调各街办做好道路的清扫保洁,适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督促各街办配合道路的冲洒水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大冲洗活动。
保洁队:做好新城广场的道路清扫保洁。
环卫车队:加大冲、洒水频次,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洒水车每天做好对主干道和垃圾站点的冲洗,坚持对“三带”进行冲洗,对人行道进行冲洗;适时开展主要区域大冲洗活动;在遇有渣土抛洒等应急任务时,能够及时做好应急清理冲洗。
喷雾抑尘车主要在城内地区的新城广场、解放路、东五路进行定点喷雾,在城外主要对华清路、环东路、长乐西路、长乐中路、金华北路进行喷雾作业,有力抑制扬尘污染。
绿化队:加大对辖区重点路段的绿化带、隔车带、行道树、小广场、小绿地的喷雾冲洗,有效降低扬尘。
渣土所:暂停建筑垃圾清运审批,并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对违规清运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工作要求
局重污染天气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对对人们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做到相互配合,积极开展降尘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辖区内空气质量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