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阿林

  污水处理厂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1、目的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危害,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保障污水处理工作人员的健康。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污水处理厂的控制过程。

  3 、职责

  为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的领导,成立厂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处置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4、管理规定

  4.1 疫情期间应减少少开会,充分利用QQ、微信等实时通讯工具统筹调度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只采用视频会议。若必须采用座谈会议,与会人员要佩戴口罩,应控制会议时间,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

  4.2 工厂只留一个门岗供职工出入,门卫室设立检查站,对当班员工测温、登记。严格做到 “不测体温、不登记”不得上岗。进入公司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入内,暂停接待一切来访,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厂区。

  4.3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操作手册的要求,应对公司厂区、办公楼、食堂、公私车辆等进行卫生消毒。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厂内办公楼、垃圾桶、厕所、运行车间及食堂、门房等人员进出频繁场所每日至少消毒一次(可采用厂内现有次钠进行稀释消毒),楼道和厕所的保洁用具要分开,严禁混用,保洁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保持办公区环境整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20分钟左右。

  4.4 按照疫情防控指导,要求全体不当班职工自觉居家隔离,不聚会、不外出,主动隔绝病毒传播途径。外地员工适当延迟返岗时间,已经返回的要求自我隔离14天方可回岗工作。

  4.5 食堂进行分餐进食,打完饭后回各自办公场所或找地就餐,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至少消毒一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各自进行高温消毒,食堂用具由做饭人员进行高温消毒。

  5、应急措施

  5.1 加强进水监控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当前公共场所和家庭为防控疫情多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余氯量可能偏高,影响生化处理单元正常运行。

  要求运行人员、化验室加大对进水的监测频次,增加余氯监测,密切注意进口水质水量的变化。

  5.2 保持系统正常运转

  各部门保持正常运转,污水处理设施保证正常运行,运行部根据水量水质变化适时调整工艺参数,并密切关注医疗机构排入市政管网中可能存在大量消毒剂对生化系统的影响。

  针对进水生物毒性和余氯过高影响生化系统的可能性,加强每天监测污泥沉降比和观察生物相,适当提高污泥浓度,对于预处理工段,有预曝气或曝气沉渣池的污水处理厂,应保证预曝气的常开状态,有利于余氯的去除,运营人员应多观察生物池硝化效果及出口在线监测指标,有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6、工作场所防控

  为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护工作用品,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对厂内有限空间和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确保强制性排风措施,特别是格栅、沉砂池、曝气池及脱水间,在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易发生污水飞溅和气溶胶传播的单元,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加强厂内消毒和卫生防护,作业毕后勤清洗。

  对于与污水、污泥直接接触的防护用品,例如手套、防护服等,在厂区出口设置专门回收箱,禁止将生产防护用品携带进办公区。

  7、保障措施

  7.1 技术保障

  疫情期间技术负责人非必要时,禁止请假、休假,需每日对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汇报,针对疫情期间污水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应有应对措施,对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人员处理。

  7.2 物资经费保障

  公司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核查、及时补充防护应急物资,并合理安排使用,保证员工的防护用品的全覆盖。

  8、紧急情况

  一旦发现疑似病例,需立即报告公司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上报驻地有关卫生防疫部门,并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全面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立即按区疾控中心对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职工进行筛查及医学观察处理,并迅速开展全面消毒工作。

  9、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污水处理厂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一、节后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工厂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2.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3.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二、节后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 工厂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 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 全体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 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工厂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 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湖北省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工厂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不予扣款罚款。

  6. 乘坐通勤车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通勤车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安排专人管理检查。

  7. 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各工厂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8. 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

  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9. 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0.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1.复工后,工厂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2.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3.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

  14.工厂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如需要,须向各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5.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16.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释放狠抓落实、不容松懈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