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阿林

  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1

  一、总 则

  1.1 编制目的

  ⑴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修订本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⑵本预案所称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因降雨引发的山洪、沟洪、内涝、滑坡、泥石流等对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灾害;洪水灾害指镇境内各河道超警戒流量洪水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1.2 编制原则

  ⑴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⑵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⑷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乌当区下坝镇境内山洪灾害的防治、预警及发生山洪灾害险情时的抢险、人员安置转移、救灾等应急措施。

  1.4 预案审批

  根据《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乡(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由乡(镇)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及时公布。

  本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效期为一年,每年汛前根据区域内山洪灾害灾情、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领导指挥机构及责任人等变化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并按原程序审批。

  二、基本情况

  2.1自然经济社会情况

  下坝镇属亚热带季风温热区,平均温度15℃,平均海拔1250米,最低海拔为827米,是贵阳市近郊海拔落差较大的农业乡。乡内有煤、铁矿、硅矿等资源,森林覆盖率为46%,栽培植被以慈竹为主,面积为2万亩,是贵阳市的竹乡。

  下坝镇位于乌当区的东北部,距乌当区政府所在地22km,离贵阳市中心29km。东与黔南州龙里县谷龙乡交界,南接偏坡、东风,西低水田、新堡,北与百宜乡相连。全乡总面积106.27平方公里。下坝镇辖8个行政村63个村民组,包括下坝村、喇坪村、岩山村、谷金村、谷庚村、谷坝村、谷定村、新桃村等,总人口16748人,其中农业人口15153人,少数民族人口3964人,境内居住有汉、苗、布依等民族。耕地面积11983亩,人均耕地0.81亩,是一个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单一纯农乡,主产水稻、玉米、蔬菜、樱桃、梨、桃等粮食及经济作物。

  三、山洪灾害概况

  3.1类型及易发区

  (1)类型:洪涝和暴雨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2)易发区:主要集中在我镇谷庚村、谷金村、岩山村等区域。

  3.2山洪灾害成因

  (1)降雨持续偏多,使土壤水分饱和,地表松动,遇局地短时强降雨后,降雨迅速汇集成地表径流而引发溪沟水位暴涨、泥石流、崩塌、山体滑坡,发生山洪灾害主要还是持续的降雨和短时强降雨而引发的;

  (2)一些群众房屋选址缺乏规划,房子建在小溪、河沟、山脚、陡坡上,一旦山洪暴发,房子首先被冲,极易崩塌造成灾害,还有一些房子通过开挖坡脚,削坡取地修建,人为诱发滑坡形成灾害;

  (3)一些地方乱采乱挖,人为阻塞行洪通道,或乱砍滥伐,无度开采,不同程度地加剧了山洪灾害的发生;

  (4)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致使河道、堤防、山塘、灾害易发地防洪工程建设标准低,且带病运行,是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最大的风险和隐患。

  3.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是溪河洪水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或受山洪引起的泥石流、滑坡灾害威胁的区域,是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下坝镇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我镇山洪灾害多发生在山区、河岸、山塘堤坝等区域。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划分谷庚村、谷金村、喇坪村、岩山村为山洪灾害防御的重点区域。

  四、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4.1非工程措施现状

  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体系建设情况:镇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抢险队。各村成立了以村支书、主任为组长的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严格落实了山洪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体系,由于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干部群众有着较好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20xx年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以来,下坝镇分别于喇平村、谷庚村、高桥坡建有自动雨水情测报设施,在各村组安装有简易雨量站,制作了警示牌、宣传栏,配发了铜锣口哨和手摇报警器,初步建立了下坝镇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

  4.2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测报系统不完善、现代化通信设施不足、管理维护机制不健全等不同程度的问题,需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二是防洪工程设施年久失修,工况较差,虽经多次维修加固,但因资金等问题未能彻底解决。

  五、组织指挥体系

  5.1 组织指挥机构

  为领导和组织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下坝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水利副镇长、镇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社事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综治办、财政所、生态站、水利站、安监站、国土所、卫计办、卫生院及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监测、人员转移、指挥调度、前期处置、后勤保障5个工作组和1个应急抢险队。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水利站,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行政村相应也成立以村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及应急队。每个村同时均落实了行政负责人、监测负责人、转移负责人等,并编制了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5.2 职责与分工

  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下坝镇和各村组的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工作。

  组长: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与指挥。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雨情、汛情等发展态势,指挥、调度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及调集抢险物资器材等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镇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指挥调度、监测预警以及防汛抢险、前期处置、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和群众安置等工作。

  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各行政村制定和实施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灾情上报工作,对上级防御指令的上传下达等。

  (1)信息监测组组长:徐超副镇长

  成员:镇水利站、国土所及各村行政负责人等。

  职 责:负责对区水务、气象、水文、应急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负责监测雨量、水位及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指挥调度组组长:唐雪副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镇纪委及各村行政负责人等。

  职 责:负责镇、村设立的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御机构和镇属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与联系;负责防御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以及调度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

  (3)人员转移组组长:魏华庆副书记、徐超副镇长

  成员:镇武装部、镇农业办、林业站及各村行政负责人。

  职 责:负责按照镇指挥机构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同时确保群众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4)前期处置组组长:徐超副镇长、罗伦政法委书记

  成 员:镇安监站、镇综治办及各行政村负责人等。

  负责对全乡水利工程及水旱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水旱灾害突发事故的先期处置,一旦发生险情,要设置警示标志和安排专人值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或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5)后勤保障组组长: 邵亮镇长

  成员:镇党政办、镇财政所及镇卫生院、镇经发办及各村行政负责人等。

  职 责:负责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等后勤保障工作。

  (6)应急抢险队队长: 邵亮镇长

  成员:(详见附表)。

  职责: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六、监测预警

  6.1 预警指标

  按照《下坝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20xx)》中确定的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指标,参照乌当区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区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因素,分析确定本区域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预警指标值。

  预警等级及预警值参见下表:略。

  6.2信息获取

  (1)从区防汛部门获取水雨情信息及预警信息;

  (2)从气象、自然资源部门获取气象、地质等山洪灾害预警信息。

  (3)通过已建的简易降雨观测设施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和贵阳智慧防汛决策系统进行监测;

  (4)根据村、组群测群防途径获取第一手险情及灾情信息。

  6.3预警启用条件

  ⑴当接到暴雨天气信息,相关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当预报或监测到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相应预警信息。

  ⑵当降雨持续或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⑶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⑷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等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6.4预警程序及方式

  (1)在一般情况下,下坝镇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由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监测的临界雨量、水位、滑坡、山洪灾害征兆等信息和上级防汛部门传送的气象水文预报时,立即向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根据组长下达的指令,按照村→组→户的次序在最短时间内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到组到户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下坝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村、组人员告警信息,在向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受威胁区域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七、转移安置

  7.1转移安置

  (1)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留守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2)安置地点和撤离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河道(沟渠)沟谷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河道(沟渠)沟谷两侧方向转移。对已确定的安置地点和撤离路线汛前必须经常检查,出现异常应及时调整或改变路线。

  (3)当交通、通讯中断时,镇、村、组、户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应采用就近、就高、安全和镇自为战、村组自救、院户联防、户自为战的原则进行。镇、村山洪灾防御机构采取灵活、行之有效的办法组织抢险救助,全力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抢险救灾

  8.1抢险救灾准备

  (1)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普及洪涝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向威胁区内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2)为切实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防灾救灾物资,用于抢险和保证群众的正常生活、医疗需求;车辆调配由镇政府具体负责调配。

  8.2抢险救灾

  (1)灾情发生后,各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要立即查明情况按规定迅速上报。

  (2)灾害发生后,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立即按职责分工,迅速查明灾害范围、活动情况、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现场监测,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应急抢险队伍要在灾情发生后20分钟内赶赴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进行工程抢险;卫生院要迅速组织急救人员抢救伤员及灾区防疫工作;其他各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并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的急需;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抚恤工作,镇派出所要做好灾害发生地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3)在监测组查清灾害基本情况后,各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山洪灾害受灾信息,主要内容有:灾害概况、致灾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灾害治理措施意见等。

  九、保障措施

  9.1 汛前检查

  镇政府应组织人员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建立排查整改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整改责任、时限,确保汛前整改到位。

  9.2宣传教育及演练

  利用会议、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宣传,各村要组织危险区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镇、村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领导指挥机构每年汛前要组织镇应急抢险队、村应急分队开展至少一次的实战演练工作,不断提高抢险队伍的应急抢险实战能力。

  9.3 纪律

  ⑴在汛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带班领导24小时不关机,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⑵在山洪防御和抢险救灾过程中,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离岗,并且要服从领导指挥机构的安排,做好各自的工作;

  ⑶镇政府与各村签订防汛责任制,把具体的责任人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实行层层责任包干制,形成完整的责任体系;

  ⑷汛期过后,镇政府对镇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4 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山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2

  一、总则

  第1节 序言

  为了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编制本预案。本预案所称山洪灾害主要指山地灾害(山河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的统称。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是指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山洪灾害而预先编制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第2节 防洪预案编制目标、原则及依据

  一、主要目标。本预案所追求的主要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重于抢,抢重于救,常备不懈”的方针,统一指挥调度,服从大局,共同抗灾,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

  二、编制原则。本预案的编制原则: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的积极因素参加防洪。

  三、法律、法规依据。本预案编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实施责任

  1、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防汛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

  2、对于拒不执行防汛调度方案及防汛抢险指令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按照《防洪法》、《防汛条例》等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3节 预案编制审批

  1、镇防汛指挥部负责编制本镇级预案、各村、社区编制本区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报镇防汛办备案。

  2、各村、社区山洪灾害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反映区域内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年山洪灾害的类型及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在此基础上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作好山洪灾害易发区(点)的实时监测,并保证通信系统的畅通,及时将险情上传下达;确定预警、报警信号、信号发送人、传递方式;根据预报按预警程序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确定转移安置的人员、路线、方法等;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

  3、各村、社区预案由镇政府备案,镇预案报区防汛指挥部门备案。

  二.基本情况

  1. 自然情况

  地理位置:水东镇位于宣州区东南部,距城区32公里,总面积108.42平方公里,人口3.3万。镇域内多山和丘陵,东部、北部为低山区,中部和南部为丘陵区,西部水阳江沿岸地段地势低平。

  水系概貌:水东镇境内有三条内河流(武山河、朝阳河、兵山河,长度分别为14km、15km、13km)。水阳江蜿蜓11km,汇集三条内流河径流,由南向北沿镇区西边缘贴境而过。

  现有水利工程设施:境内有小(二)型水库三座,大小塘坝600座。

  三. 山洪灾害的特点、防灾原因及典型情况

  1.山洪灾害的特点。山洪灾害主要表现为山体滑坡、泥石流和河流洪水泛滥造成的损失,山洪灾害一般表现为局部性及骤发性特点。一是季节性强,频率高。主汛期集中在5-7月份,而这段时间也是以洪灾害的多发期;二是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由于我镇多山,地势高差大,主汛期降雨多而集中,极容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造成山洪灾害;三是来势凶猛,成灾快。山洪汇流快,无数条山沟汇集的洪水来势十分凶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下游,往往几个小时成灾受损,令人防不胜防;四是破坏性强,危害重。山洪灾害常常瞬间成灾,猝不及防,山洪、泥石流造成河道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受淹,民房倒塌,人死畜亡等。因突发性强而猛,其危害性、破坏性更大,特别是在人员伤亡等基础设施损坏方面往往大大超过圩区;五是恢复难度大。山洪灾害往往对水利、交通、电力、通信、农田等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的破坏,群众几十年的建设成果毁于一旦,许多被山体滑坡、泥石流破坏的农田等基础设施几年甚至几十年难以恢复。

  2. 山洪灾害的致灾原因

  我镇的山洪灾害致灾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我镇三条内流河均属季节性河流,河水猛涨猛落,暴雨过后大量地面径流汇集融入河道,水势凶猛,并夹带大量砂石顺河而下,泛滥成灾。遇多日不下雨天气时,河床干枯,农田灌溉、人畜饮水只能抽取地下水,甚至出现无水可灌的旱灾;二是由于过度的开采,导致山体植被遭到破坏,山体大量裸露,易形成山洪、泥石流;三是工程防洪标准低,建设标准低,抗灾能力弱等也是导致成灾的重要原因。

  四. 灾害区域的划分

  1.危险区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现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本预案界定的山洪灾害危险区是指我镇暴雨中心区域内,山坡度在30°—45°之间,地质条件差,遇强降雨极容易引发溪河,水沟洪水泛滥的洪泛区,或产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带,日降雨160mm以上或降雨强度在70mm/h以上的情况下。

  2.警界区

  警界区是指高出危险区,位于十年一遇到百年一遇洪水线之间的区域。同样,该区内的人们在降暴雨后2小时内接受上级发布的预警信号,尤其是靠近危险区的人们必须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同时不断进行巡查,密切观测雨情、水情动态,如水位上涨速度较快,应及时发布人员转移信号,及时撤离至安全区,躲开山洪灾害。

  3. 安全区

  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以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五.组织指挥体系

  1、组织机构。根据水东镇实际情况,成立水东镇防台风灾害指挥所,成员设立如下:

  政委:李业军;

  指 挥 长:陈章学

  副 政 委:陆冬冰、周雪、秦敏、杨明军、柯 勇

  副指挥长:张和平、张治河、胡宏志、杜维、秦 俊、吴蒙、朱新建

  成员:杨昌盛、姚新文、吴新民、赵 明、王君慧、朱清香、周捷、梅存锁、薛文建、李双清、陈明高、岑 雷、胡 健、刘 欢、程华亮、朱亚超、茆剑南

  抢险救灾组:组长:张和平、杜 维、柯勇

  成员:赵明、潘峰、李双清、赵毅颖、杨昌盛、岑雷、胡健、程华亮、朱亚超、郑跃群、夏文庆、温秀智、汪睿、各村两委干部。

  转移安置组:组长:周雪、张治和、朱新建

  成员:吴新民、杨昌盛、薛文建、梅存锁、各村两委干部。

  后勤保障组:组长:秦敏 胡宏志、吴蒙

  成员:姚新文、王群慧、吴天明、刘立国、唐凤莲、朱清香、马智豪、吕慧、尤淑君、周捷、荀 莉、汪静怡、江 畔、各村两委干部。

  治安保卫组:组长:杨明军、秦俊

  成员:茆剑南、张翼、陈明高、余紫阳、朱方军、刘欢、派出所、村综治干部

  2、 职 责。镇山洪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水情、雨情、险情、灾情的信息发布,进行宣传发动,落实防治措施,受指挥长委托下达下发防灾指挥部的命令和意见,对成员单位实行综合调度。

  1、水利站督促避灾预案的落实,对紧急避灾中的技术问题向镇领导提出决策和参考意见,负责救灾中的紧急措施和组织实施。

  2、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巡视,进行险情预报。

  3、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办、建管所等部门在灾后配合救灾。

  4、各街村防灾领导小组负责各辖区的防灾、减灾和灾害自救工作。

  六. 监测通信及预警

  1. 山洪灾害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的降雨强度及降雨范围,将山洪灾害预警分为3个级别:

1、当气象部门预报雨强度为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50-100mm)为山洪灾害危险预警,称为三级预警。

2、当气象部门预报雨强度为大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100-200mm)为山洪灾害中度危险预警,称二级预警。

3、当气象部门预报雨强度为特大暴雨时(24小时降雨量大于200mm)为山洪灾害高度危险预警,称为一级预警。

  2. 预警实施程序

  为让群众及时躲灾、避灾、减少山洪灾害损失,在一般情况下,按区→镇→村、社区→组的次序进行预警。同时根据我镇的设施现状,预警灾害信号发送是:镇防汛指挥部与村街、上型水库、办村组长用电话发送,一旦发现险情时发送采用电话、鸣锣、放铳相结合,信号发送者均为单位责任人。在5月1日-9月30日月汛期,镇、村街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相互之间均用电话联系。村社区组必须明确1-2名责任心强的信号发送责任人,在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或严重险情信息后,信号发送人必须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出报警信号。如遇紧急情况(大体积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库、重点山塘、河堤工程的洪水即将漫顶或坝体出现裂缝、管涌、滑坡、有溃坝可能时),村、组可直接通过电话报告县防指。分级预警实施程序如下:

  1、三级预警实施程序:由村社区根据区防汛指挥部、气象部门,镇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三级预警,并组织有可能受山洪威胁的群众,组成由村街干部带队的巡逻小组。开始降雨后,巡逻小组携带报警及通讯工具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警报后,立即向事前指定的地点撤离。在向群众报警以后,要立即报告镇主要领导。

  2、二级预警实施程序:由镇政府根据气象部门、区防指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二级预警,并通知各村街在启动三级预警的基础上,由办村街干部参加巡逻,降雨后,每间隔一小时由带队的镇干部向当天镇防汛值班的带班领导报告巡逻情况,并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使未出现问题,也要定时进行联络,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警报后,要立即报告区防汛指挥部。镇领导要迅速赶往该地区,指挥抢险救灾。

  3、一级预警实施程序:由镇政府根据县防汛指挥部、气象部门提供的雨情信息发布一级预警,镇主要领导根据事前的分包任务,在降雨前到达分包区,靠前指挥,降雨后,每间隔半个小时由巡逻带队的镇干部向分包地区的镇领导报告巡逻情况,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警报后,立即向事前指定地点撤离。在报警以后,要立即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卫生、交通、电力、通讯、民政、公安、预备役等镇防山洪灾害指挥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七. 安全转移方案

  1. 人员转移

  各居村民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在转移责任人的组织指挥下,迅速按预定路线安全、有序地转移。转移工作采取镇、村街、组干部层层包片负责的办法。发布险情报告及指挥受灾人员的转移工作,由各级行政首长负责。

  2. 转移安置的原则和责任人

  转移安置的原则是: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信号发送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3. 安置办法。

  人员安置的方法应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采取分散、到户、到单位、搭棚等安置方式。

  4. 转移安置纪律

  第一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二条:坚守岗位,勤政务实,各领导小组成员及水、雨情测报成员、转移安置责任人、信号发送人不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者要追究其渎职责任;

  第三条:雨、水、险情报告必须准确及时,会商必须迅速,指挥必须果断;

  第四条:对瞒报、漏报险情者要追究责任,对擅离职守者坚决查办,对贻误战机,酿成恶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部门分工,各司其职,团结抗灾,共同承担;

  第六条:安全救灾,临危不乱;

  第七条:防灾纪律勿容置疑,如有违抗,严惩不贷。

  八. 抢险救灾

  一. 抢险救灾准备

  1、利用现有远程教育设施等形式,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2、组织防汛抢险救灾车辆,听从待命。

  3、由民政、财政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等准备。

  二. 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镇防汛办和村街防汛机构组织,以及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后,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

  5、由民政办为主,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由卫生院为主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九. 保障措施

  1. 查险处险

  汛前,镇、村、社区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 宣传发动

  镇、村街要利用广播、电视、远程教育设施、会议,即发资料、办宣传栏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御山洪灾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具体防治措施,“三区”的范围和地点,防山洪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联系方式,紧急避灾的程序、信号、临时转移的安置方案、转移的路线、地点、安置办法等,使区域内的群众掌握简单的察灾防灾知识。

  3.落实工程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上型水库、重点山塘、防洪堤工程、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区、桥涵、路坝、跨河建筑、有可能影响泄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同时,进一步加快城区防洪堤工程建设,使其更快更好地发挥防洪保安作用。

  4. 实行责任追究制

  实行行政首长总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是搞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明确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镇、村街及部门单位一定抓紧、抓实、抓好,做到有备无患,全面落实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保证防汛指挥调度正常运转。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