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破案段落原文及注解

张东东

欧阳破案段落原文及注解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注释】

  1致:造成。

  2狱:案件。

  3临:面对。

  4狱:监。

  5讫:终了,完毕。

  6色:脸色。

  7惶:恐惧,惊慌。

  8顾:四周看。

  9佯:假装。

  10治:治理,管理。

  11劳:安慰。

  12箸 zhù:筷子。

  13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

  14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

  15决:决断。

  16独:只。

  17、自:亲自

  18、所以:的原因

  19民:老百姓

  20。去:去除

  22坐:使坐

  【翻译】

  宋朝人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人无言以对。文言文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