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行文言文阅读及答案

刘莉莉

张伯行文言文阅读及答案

  张伯行

  张伯行,字孝先,河南仪封人。康熙二十四年进士,考授内阁中书,改中书科中书。

  丁父忧归,建请见书院,讲明正学。仪封城北旧有堤,三十八年六月,大雨,溃,伯行募民囊土塞之。河道总督张鹏翮行河,疏荐堪理河务。四十二年,授山东济宁道。值岁饥,即家运钱米,并制棉衣,拯民饥寒。上命分道治赈,伯行赈汶上、阳穀二县,发仓谷二万二千六百石有奇。布政使责其专擅,即论劾,伯行曰:“有旨治赈,不得为专擅。上视民如伤,仓谷重乎?人命重乎?”乃得寝。四十五年,上南巡,赐“布泽安流”榜。寻迁江苏按察使。

  四十六年,复南巡,至苏州,谕从臣曰:“朕闻张伯行居官甚清,最不易得。”时命所在督抚举贤能官,伯行不与。上见伯行曰:“朕久识汝,朕自举之。他日居官而善,天下以朕为知人。”擢福建巡抚,赐“廉惠宣猷”榜。伯行疏请免台湾、凤山、诸罗三县荒赋。福建米贵,请发帑五万巿湖广、江西、广东米平粜。建鳌峰书院,置学舍,出所藏书,搜先儒文集刊布为正谊堂丛书,以教诸生。福州民祀瘟神,命毁其偶像,改祠为义塾,祀朱子。俗多尼,鬻贫家女,髡之至千百,伯行命其家赎还择偶,贫不能赎,官为出之。

  四十八年,调江苏巡抚,赈淮、扬、徐三府饥。会布政使宜思恭以司库亏空为总督噶礼劾罢上遣尚书张鹏翮按治陈鹏年以苏州知府署布政使议司库亏三十四万分扣官俸役食抵补伯行咨噶礼会题①不应。伯行疏上闻,上命鹏翮并按。别疏陈噶礼异议状,上谕廷臣曰:“览伯行此疏,知与噶礼不和。为人臣者,当以国事为重。朕综理机务垂五十年,未尝令一人得逞其私。此疏宜置不问。”伯行寻乞病,上不许。

  伯行方成进士,归构精舍于南郊,陈书数千卷纵观之,及小学、近思录,程、朱语类,曰:“入圣门庭在是矣。”始赴官,尝曰:“千圣之学,括于一敬,故学莫先于主敬。”因自号曰敬庵。又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老氏贪生,佛者畏死,烈士徇名,皆利也。”在官所引,皆学问醇正,志操洁清,初不令知。平日齮龁②之者,复与共事,推诚协恭,无丝毫芥蒂。曰:“已荷保全,敢以私废公乎?”

  (节选自《清史稿?张伯行传》)

  【注释】①会题:联名上疏。 ②齮龁(yǐhē):本指啃咬,这里指因意见不合而忌恨。

  16.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值岁饥,即家运钱米 值:适逢

  B.时命所在督抚举贤能官,伯行不与 与:赞许

  C.擢福建巡抚 擢:提拔

  D.俗多尼,鬻贫家女 鬻:卖

  17.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A.搜先儒文集刊布为正谊堂丛书,以教诸生 焉用亡郑以陪邻

  B.伯行命其家赎还择偶 其皆出于此乎

  C.故学莫先于主敬 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D.置学舍,出所藏书 几为巡徼所陵迫死

  18.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与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张伯行为官清正廉明,皇帝称赞他是最难得的清官,他勤于供职,在官时所举荐的都是学问醇正、志向操守清廉的人。

  B.张伯行担任山东济宁道时,发放仓谷,赈济灾民,而布政使责备他独断专行,准备上疏弹劾他,为此张伯行睡不好觉。

  C.张伯行破除地方陋习,重视教化。福建百姓祭祀瘟神,他命令毁掉这些瘟神的偶像,改祠堂为义塾,祭祀朱熹。

  D.张伯行重视教育,他建书院,置学舍,拿出自己的藏书,搜罗前代文人的文集刊印成丛书,用来教育学生。

  19.用“/ ”给文中画波浪线的'部分断句。(3分)

  会 布 政 使 宜 思 恭 以 司 库 亏 空 为 总 督 噶 礼 劾 罢 上 遣 尚 书 张 鹏 翮 按 治 陈 鹏 年 以 苏州知 府 署 布 政 使 议 司 库 亏 三 十 四 万 分 扣 官 俸 役 食 抵 补 伯 行 咨 噶 礼 会 题不应。

  20. 把文中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7分)

  (1)有旨治赈,不得为专擅。上视民如伤,仓谷重乎?人命重乎?(4分)

  (2)平日齮龁之者,复与共事,推诚协恭,无丝毫芥蒂。(3分)

  答案:

  16.B (被举荐)

  17.A (连词,来。B.其:前一个,代词,他,他的;后一个,副词,表猜测,大概;C.于:前一个,介词,比;后一个,对;D.所:前一个,“所”与“藏”组成所字结构;后一个“为……所”表示被动。)

  18.B (“张伯行睡不好觉”理解错误,文中“乃得寝”意思是,经过张伯行的辩解,“布政使只好停止弹劾事”。“寝”,息,止。)

  19.会布政使宜思恭以司库亏空为总督噶礼劾罢 / 上遣尚书张鹏翮按治 / 陈鹏年以苏州知府署布政使 / 议司库亏三十四万 / 分扣官俸役食抵补 / 伯行咨噶礼会题 / 不应。

  20.(1)皇上有旨救灾,(1分)不能说是独断专行。(1分)皇上如此重视民间疾苦,(1分)应该以仓谷为重呢?还是以人命为重?(1分)

  (2)平时对于意见不合的人,也仍与他们共事(1分),开诚布公,同心协力,(1分)没有一点怨恨。(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