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bai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bai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第一步,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第二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区(县)房委办开具的《市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第三步,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四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申领租房补贴;
第五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及以下,获租青年人才公寓的应届毕业生,在《贵阳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民营企业就业,或在贵阳自主创业的,租住第一年给予基准价30%的补贴,继续租住第二年给予基准价20%的补贴,第三年不再补贴;获租青年人才公寓的历届毕业生,在《贵阳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民营企业就业,或在贵阳自主创业的,租住第一年给予基准价20%的补贴,继续租住第二年给予基准价10%的补贴,第三年不再补贴。以上活动均欢迎广大人才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