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市区企业全职引进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拥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本市人才政策引进的各类优秀、紧缺人才,以及经人社和组织部门调动的干部职工,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1、市区企业全职引进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拥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2、符合本市人才政策引进的各类优秀、紧缺人才,以及经人社和组织部门调动的干部职工,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3、符合本市就业政策规定,被我市有关单位正式录用的应届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准予本人户口迁入;
4、被我市有关单位正式录用的往届全日制高校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准予本人户口迁入;
5、被我市大中专、技职院校录取的新生,准予本人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保留本市户口2年;
6、被本市授予县级以上优秀农民工、“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准予本人户口迁入单位或社区集体户。
1、生活津贴。由市财政连续三年给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
2、购房补贴。人才在南通购房自住的,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同时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按其中一方标准的1。2倍执行。
1、《南通市市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2、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人事(劳动)合同;
3、本人在市区缴纳的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4、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5、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证件;
6、持海外学历的必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
7、已婚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结婚证;
8、所在单位提供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9、其它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