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承租政府建设或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的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按照低于南阳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南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确定或按南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
1、城镇居民低保家庭,租金补助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的80%支付;
2、城镇低收入家庭,租金补助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的65%支付;
3、城镇中等偏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上的家庭,租金补助按照公租房租金的15%支付;
4、城镇中等偏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家庭,租金补助按公租房租金的25%支付。
承租政府建设或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的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中等偏下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按照低于南阳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
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南阳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确定或按南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4、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证明。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1、市房管局
地址:古城北路430号
电话:0377—62124620
2、宛城区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局
地址:独山大道中段396号
电话:0377—6350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