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退休年龄政策规定如下: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市企业保险处集中审核办理退休,优化经办流程。在市直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每月1日至20日带身份证和一张1寸近照到市企业养老保险处离退休管理科(市民服务中心附楼一楼大厅)申报退休,填表登记。当月20日后申报者,顺延下月审核,其待遇不受影响。中间程序由经办工作人员及时处理,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当月内可办理完所有手续,从申报退休的下月按时领取基本养老金。对申请对象不符合条件的,由该局养老保险科及时通知本人,说明原因。
离休或退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离休或退休提取所需资料:
1、职工本人的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支取单》一式大学高考网。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
1、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