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要到退休年龄了,如何办理退休呢?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本文北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关于廊坊办理退休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
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办理退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或居委会盖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
(1)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4)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同时,填写《本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办理依据 | 1 、国发 [1997]26 号; 2 、冀政 [1998]1 号; 3 、冀劳社 [1998]48 号; 4 、国发 [2005]38 号; 5 、冀政办函 [2006]3 |
办理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条件 | 办理退休除缴费满 15 年外,还需符合下述条件: 1 、男职工年满 60 周岁; 2 、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 |
申请材料 | 1 、本人退休申请( 1 份); 2 、退休核准(审批)表( 4 份); 3 、职工档案。 |
办理程序 | 1 、个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 、企业对职工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 3 、单位将个人档案和缴纳养老保 |
办理期限 | 10 个工作日 |
受理单位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联系电话 | 2227905 |
联系地址 | 廊坊市广阳道 19 号。 |
备注 | 退休审批不含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期限。 |
廊坊市2022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政策预计在6月份左右公布,下面是2021年养老金上调的政策,读者可以先了解。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国发(1986)26号、厅发(1985)67号、厅发(1986)340号、劳人薪(1985)22号和劳人险(1983)3号等文件规定,企业按照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1、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9元。
2、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符合翼劳社(2009)3号和翼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