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要到退休年龄了,如何办理退休呢?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本文北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关于铁岭办理退休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
(一)服务对象:
在本中心存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累计15年的,可由本中心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二)需要材料:
(1)存档证(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3)户口本复印件(4)就失业证(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6)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三)办理程序:
1、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按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四)办理时限:
每月26日至下月4日为退休上报时间,由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办结后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本人领取退休证和退休金存折。
(一)办理退休手续根据铁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铁市劳社发【2009】76号文件《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程序的通知》要求:凡是已经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到我们城乡就业局档案代理中心去办理手续,办公地点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8号窗口;没有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去办理手续。
(二)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的材料有:
1、职工本人档案;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职工本人退休申请书;
4、档案托管手册;
5、养老保险手册及历年缴费收据;
6、享受补贴人员需携带补贴范畴内的相关资料原件
(如:独生子女证、学历证书、职称证、市以上劳模证书等);
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险工资股审批退休,办公地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303。
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由企业单位或职工档案代理中心办理。
调整办法和标准具体为:
(一)定额调整。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6%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一是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二是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统筹内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关怀,直接关系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2021年7月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