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要到退休年龄了,如何办理退休呢?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本文北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关于重庆办理退休的流程和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
1、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职工档案》;
4、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需提供原单位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证明;
5、曾在高海拔地区部队服役的,须提供原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曾服役的部队精简改编,原师部撤消,无法出具证明的,则由原师部上级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7、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需提供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退休人员享受特殊贡献待遇报批表》和《重大贡献的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报批表》;
8、享受高级专家津贴的,需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退休人员享受特殊贡献待遇报批表》和《重大贡献的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报批表》;
9、享受终生无子女、孤寡人员津贴的,需提供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有效证明;
10、 享受独生子女津贴的,需提供由街道(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盖章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体规定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一)办理材料:
退休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人《退休证》,未取得退休证的出具区(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二)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审核材料-通过的发方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全市任一分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也可在铁路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