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很多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帮大家整理了最新的自贡小微企业补贴和免税政策,可供参考!
服务事项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服务对象
企业(单位)
1、对招用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的企业(单位);
2、对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3、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
1、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就业创业证》;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3、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4、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等其他材料。
材料说明:一是申报材料已有电子档案且有效的,不需提供申报材料;二是通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可以核实的,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向所在地区(县)就业局申请,经区(县)就业局初审、公示,同级人社局审核后,由区(县)就业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贴支付环节)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
0813 - 8108603
自流井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 - 2604201
贡井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 - 3305122
大安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 - 3228584
沿滩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 - 3805932
荣县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 - 5991820
富顺县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0813 - 7203627
高新区社军局
0813 - 822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