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异地居民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
(一)榆林市内常住户口居民申领、补领或换领居民身份证,由本人或监护人(未满16周岁人员的监护人)申请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异地居民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且在榆林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就学,凡符合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人员,均可到居住地、就业地、就学地的市辖区内或者县内任何一个户籍派出所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三)异地居民身份证不予受理的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容貌变化较大或者人口系统照片与历史制证照片差距较大的,且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址(省内住址变更的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5、有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不良信用记录的;
(一)常住户口居民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补领的持《户口薄》;
2、换领的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二)异地居民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2、居住证件(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3、就业证件(明):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
4、就业证件(明):学生证、学籍证明等; 提供以上1、2、3、4项证件(明)之一的,均可在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采集人像→采集指纹→取证核验指纹,当场受理。
30天内本人领取。(照相须知:不得着制式服装,不能穿浅色上衣;非少数民族要脱去帽子,长发者应露出双耳,不得染发,不应佩戴各种首饰;常戴眼镜者应佩戴无镜片的眼镜框。)
法定办理时限:3个月。
承诺办理时限 :30天。
收费标准:二代身份证初次申领、换领收20元,补领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