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卓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荣誉、工龄、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合法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凡户口在本市五县二区以外的老人确实随子女生活居住在本市的可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
〔老人申请来市投靠子女必须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
3.申请人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性质、子女情况等;
4.本市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需要的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贷款的为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此件没收不退。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新立户还需物业开一张证明。
6、非明示所有权人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结婚证、出生证之类的证明。
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程序,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和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的证件如,房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