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户口簿;
2、填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公安机关提供);
3、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安机关提供)。
1、申请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同时可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
2、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一个月后,凭居民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属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注:受理时发放回执。
(一)法律规定,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不受理外省户籍人员临时身份证业务)。
(二)办理程序及时限
1、公民首先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提出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报告单》,收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出具工本费票据;
4、本市临时证不超过2天,跨市异地临时证不超过3天,申请人持《报告单》到受理窗口领取证件。
(三)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