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
1、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居民身份证
4、户口簿
1、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
2、派出所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
3、县(区)公安机关和市局户政部门,县(区)、市公安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进行复核后,上报省公安厅;
4、由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
办理地点: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