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证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证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兹证明xxx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1月25日在我司担任xx部门xx岗位,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经个人申请准予离职,已办理所有交接手续。
特此证明!
证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xxx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01月0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证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xx先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企业担任________(企业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证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20xx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 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
证明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