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注:1.此证为办理招工、招干、提职、提薪、晋升、晋级、奖励、工作调动、发展新党员、
评选先进、户口迁移(含农转非)、早报工商营业执照、机动车辆加强证年审、购买和租赁房屋等手续时或办理有关证件时统一使用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2.办理此证时,必须提供全家户口簿、生育证,小孩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扎证
或放环证及近期的查环查孕证明(原件),如属离婚的,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违反计划生育受处理者还应带有关材料。 3.“意见”栏必须同时说明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理情况。 4.此证原件有效。可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