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付XX
乙方:伍XX
甲、乙双方于20XX年联合竞得一宗位于建山步行街内的土地,宗地号为高国用(2010)第1009号,现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该宗地进行分割确权,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意见:
一、拟分割的共有宗地座落、面积:
该共有宗地位于建山镇步行街内,占地面积为230.15m,(宗地号:C-147-0),四至范围为:东至巷道,南至建山步行街,西至街道,北至私房。
二、土地分割办法: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该宗地实行均等分割,即共有宗地西侧归属付建佳(宗地号C-147-0-1),占地面积为115.075m;共有宗地东侧归属伍迎香(宗地号:C-147-0-2),占地面积为115.075m。分割后的'土地办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国土局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两方共同在朱昌镇郝关村一组有1997年承包的责任地一宗,土地承包证号为: 。为明确双方今后在约定责任地中的所有权归属,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甲方名义和郝关村委会签订确权合同的位于郝关村大坝山责任田四块,责任土三块,经协商,该责任田四块,责任土三块属于乙方所有,协议如下:
二、责任田为四块,四至分别为: 上至李官沟界限,下至郝关沟界限,左至苏家责任地界限,右抵潘家责任地界限:2、责任土为三块,四至分别为上抵方家责任土界限,下抵党付国责任土界限,左抵路界限,右抵荒山界限。其余以甲方名字确权的土地归甲方所有。今后国家征用该上述地块,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征地手续,所得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今后该上述地块的所有权、耕作权,处分权均属乙方所有,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三、双方应诚实诺守本协议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