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原出纳员XX,因工作调动,财务处已决定将出纳工作移交给金XX接管。现办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XX年X月X日
二、具体业务的移交:
1.库存现金:X月X日帐面余额xx元,实存相符,月记帐余额与总帐相符;
2.库存国库券:xx元,经核对无误;
3.银行存款余额***万元,经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相符。
三、移交的会计凭证、帐簿、文件:
1.本年度现金日记帐一本;
2.本年度银行存款日记帐二本;
3.空白现金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4.空白转帐支票XX张(XX号至XX号);
5.托收承付登记簿一本;
6.付款委托书一本;
7.信汇登记簿一本;
8.金库暂存物品细表一份,与实物核对相符;
9.银行对帐单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达帐项说明一份;
四、印鉴:
1.XX公司财务处转讫印章一枚;
2.XX公司财务处现金收讫印章一枚;
3.XX公司财务处现金付讫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xx年X月X日前的出纳责任事项由朱XX负责;XX年X月X日起的出纳工作由金XX负责。以上移交事项均经交接双方认定无误。
六、本交接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分,存档一份。
移交人:XX(签名盖章)
接管人:XX(签名盖章)
监交人:XX(签名盖章)
XX公司财务处(公章)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