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一到周五),周六办理预约结婚登记,法定节假日休息。
1、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件);
2、居民户口簿;
3、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原件(男女双方各填写一份)。
上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417号)二楼婚育服务中心办理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