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地区中考政策最新

王明刚

2021年浙江舟山中考政策发布

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命题

(一)考试科目

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科学、社会·法治(即“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的简称,下同)五科。根据《关于推迟实施我市中考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与科学实验测试的通知》(舟教基〔2020〕46号),2021年中考英语听力测试继续进行,暂不实施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考试。

(二)命题组织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命题,试卷难度系数为0.70—0.75。由市教育局委托舟山教育学院和嘉兴教育学院联合组织命题。

(三)考试形式

社会·法治开卷考试,其余各科目闭卷考试。各科目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试卷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5分)各120分,科学180分,社会·法治60分(卷面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舟教基〔2018〕42号)实施与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学的前置条件。被省等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第须达到3B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折算为相应分值计入升学总分,获3A等级的赋5分;获2A1B、1A2B、3B等级的赋4分;获2A1C、1A1B1C、1A2C、2B1C的赋3分;获1B2C、3C等级的赋2分。

三、关于体育测试

2021年舟山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与要求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体育考试,具体考试组织实施由市和县(区)考试中心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的通知》(舟教基〔2019〕38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舟教基〔2020〕38号)要求执行。

四、政策加分申报与审核

凡符合舟山市高中招生政策加分条件的学生,须于5月1日前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根据《申报指南》和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申报,下载系统生成的《优待申请表》并送交学校。有线下提交材料要求的,还须向有关联办部门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在网上申报的时间内,归侨考生、归侨和华侨子女还须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交侨务部门审验;军人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交退役军人事务局审验,由联办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并留存材料复印件;县(区)考生送交县(区)级联办部门,市属考生送交市级联办部门。驻舟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所需相关材料由所在部队送达舟山警备区政治部。少数民族考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考生民族信息,港澳台籍考生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无须线下提交材料。

五、志愿填报

(一)2021年高中招生分三个录取区域,分别是市区、岱山、嵊泗。考生填报志愿时所填录取区域必须与中考报名时确定的录取区域相一致。

(二)特色招生志愿填报。舟山中学“强基计划”特色招生,符合录取前置条件的学生名单提前公布并视同填报了该志愿,不需另行进行“强基计划”志愿填报。参加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和南海实验高中特色招生的考生,须符合各校特色招生章程所列条件,并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特色招生志愿填报与统招生志愿填报同步进行,每一名填报特色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填报统招生志愿。除舟山中学外,其他三所高中特色招生,考生限报两所,并须明确志愿顺序。特色招生与特长生招生不能兼报。

(三)统招志愿填报。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统招生志愿填报。根据各高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每个考生(包括填报了特色招生志愿的学生)按中考报名时确定的录取区域,根据自己意愿最多可以填报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各6个志愿。凡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学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四)考生所填普通高中志愿必须符合各自确定的录取区域,否则该志愿作废。考生必须认真完整填写志愿表,并经考生本人、考生家长确认,学校确定相关人员审核。

(五)学生志愿由初中学校落实专人进行网上上报,上报人员对所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各校学生志愿须在6月27日上午11:00前完成网上上报,其中“中本一体化”试点招生志愿单列,需提前完成填报。中本一体化招生实施办法另文下发。

六、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尊重志愿、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具有在我市完整的初中三年学习经历并同时取得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不符合此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只能参加中职类学校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定向保底、特长生、特色招生、统招生、中外合作项目招生,不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

1.定向保底招生。所有定向保底招生对象须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且至少初二、初三在现毕业学校就读。2021年起,全市实行定向保底招生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为舟山中学、南海高中、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岱山中学和嵊泗中学。上述高中学校定向保底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均不低于60%。定向保底招生名额分配及录取办法按《关于完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通知》(舟教基〔2020〕60号)要求执行,具体见《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优质示范高中定向保底招生工作的通知》(另文下发)。

2.特长生招生。特长生招生根据《舟山市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办法》(舟教基〔2016〕14号)要求执行。特长生不计入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名额,但计入录取区域的招生名额。特长生招录工作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前进行,已经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生录取,相关考生必须慎重对待。

3.特色招生。根据招生学校的特色招生章程,按“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在统招生录取前进行;当在录取分数线上出现并列分且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按统招生并列分录取办法录取。已经被特色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生录取;未被特色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统招生录取。如果特色招生计划未录足,空余计划纳入统招计划。特色招生数计入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分配名额。

4.统招生录取

2021年考生“中考成绩卡”呈现内容为:各学科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分、照顾加分;总分1(文化课成绩总和)、总分2(总分1加体育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折算分)、总分3(总分2加照顾加分);综合素质评价三大类等第(分别以A、B、C呈现)。按考生“总分2”编排各录取区域内的成绩名次,并列分的名次以录取区域内该分数及以上学生实际累计人次呈现;属“市区”录取区域的,分定海、普陀、市属再增加编排一个成绩名次。

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划线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并公布。其中市教育局对田家炳中学划线招生名额不少于田家炳中学招生计划的75%,其余名额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学校在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内收费。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高中招生,其中一部分按考生志愿和学校设置的条件,按照统招生的招生办法录取;其余名额由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招生。

5.经核准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由学校制定招生章程,明确招生标准,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在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前进行,已经被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招生录取。

(三)职业学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不受录取区域限制,允许跨区域实施全市一体化招生。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范围内,自主制定招生条件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中考成绩发布后,初中毕业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意向填报相关志愿。有面试要求的相关专业,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面试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意愿报考的考生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填报该专业志愿。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自主实施招生,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高教与职成教处审核,并及时将招生数据录入舟山市高中段招生网上确认系统。各初中学校要大力推荐考生填报职业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力度,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对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特殊群体资助生免除代收费,免代收费标准按照我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实际收取的代收费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和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七、部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说明

(一)市区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同一招生计划,考生按同一分数线录取。各普通高中2021年招生计划根据中考报名情况另行下达。舟山中学面向岱山、嵊泗的招生计划维持不变。

(二)贯彻落实《舟山市加强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适应海岛义务教育质量提升需要的高中招生制度。2021年南海高中继续单列招生计划向嵊泗县定向招生6名;嵊泗中学向市区招生20名(录取分数线应在嵊泗中学当年面向本县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提高40分)。

(三)继续加强对海岛及偏远地区初中学校的办学支持。对在金塘中学、蛟头中学、大衢中学连续就读初三一年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分别填报白泉高中、六横中学、东沙中学志愿的,白泉高中、六横中学在招生计划内降10分录取;东沙中学在招生计划内降15分录取,同时实施保底政策,确保录取人数不少于45人。

(四)2021年东沙中学分岱山考生和其他考生两类单列计划招生。岱山考生指初中毕业报考岱山录取区域的考生,其他考生指初中毕业报考市区、嵊泗录取区域的考生。舟山中学面向大衢中学定向保底足额录取4名(属舟山中学向岱山录取区域招生计划),定向保底招生对象的资格必须符合本市定向保底招生对象的条件规定。

(五)各普通高中要切实转变教育理念,优化教学组织形式,逐步推进行政教学班的平行分班,加强分层走班教学实施分层、分类教学。除特色招生录取的学生单独编班外,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南海高中起始年级实行平行分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办法,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舟山教育局发布《关于完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舟山市理顺市、县(区)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舟委办发〔2017〕88 号)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从根本上解决好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公平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 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从 2021 年起进一步完善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高中执行同一招生计划,考生按同一分数线录取。舟山中学面向岱山、嵊泗的招生计划维持不变。

二、完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保底招生名额分配办法。2021 年起,全市实行定向保底招生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为舟山中学、南海高中、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岱山中学和嵊泗中学。上述高中学校定向保底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均不低于 60%。舟山中学面向全市初中分配定向保底招生名额,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南海高中面向市区初中分配定向保底招生名额,岱山中学、嵊泗中学分别面向岱山、嵊泗初中学校分配定向保底名额。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保底招生名额,按照招生录取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应届中考报名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到校。

三、完善定向保底名额录取办法。为推进区域初中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招生名额,结合考生志愿和综合素质,按各优质示范高中录取分数线(总分 2)降 10 分内(金塘、六横、大衢三大岛的初中在分数线下 20 分内)择优招录。在录取过程中,当南海高中、定海一中和普陀中学在某初中录取的人数之和达到向该初中分配的定向保底名额总数时,该初中学校学生后续不再享受定向保底降分录取政策;如果先录取高中未录足分配给某初中的定向保底名额,剩余名额计入后录取高中面向该初中的定向保底名额。根据考生所在区域、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确保每一所初中至少有 1 名学生被优质示范高中录取。

四、部分普通高中实施自主招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 号),为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建立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为主的多元录取机制。自主招生采取以下方式:

(一)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特长生招生仍按照《舟山市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办法》(舟教基〔2016〕14 号)执行。特长生招录工作在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前进行,已经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生录取。

(二)普通高中特色招生。2021 年起,在部分高中试行特色招生,舟山中学实施“强基计划”招生、南海高中实施“科技创新”招生、定海一中实施“博雅人文”招生、普陀中学实施“海洋科创”招生。上述高中学校应制定特色招生章程,章程详细列明特色招生的类别、数量、标准以及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不迟于每年年底。舟山中学“强基计划”招生先由学校向各初中分配择优推荐名额,并组织相应学科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作为招生录取前置条件,学校及时公布符合前置条件的考生名单,再根据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提前择优录取。其他三所高中选择一至两门学科中考成绩作为录取前置条件,再根据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对象中提前择优录取。各高中在制订特色招生章程时,可设定特色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或中考成绩总分 2 名次。参加特色招生的考生须根据学校章程提前报名。除舟山中学外其他三所高中特色招生,每位考生限报两所学校。已经被特色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生录取。如果特色招生计划未录足,空余计划纳入统招计划。特色招生数计入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分配名额。

(三)经核准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项目招生。由学校制定招生章程,明确招生标准,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单列下达。

特色招生与特长生招生不能兼报。

五、继续加强对海岛及偏远地区初中学校的办学支持。对在金塘中学、蛟头中学、大衢中学连续就读一年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分别填报白泉高中、六横中学、东沙中学志愿的,白泉高中、六横中学在招生计划内降 10 分录取;东沙中学在招生计划内降 15 分录取,同时实施保底政策,确保录取人数不少于 45 人。

六、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我市原普通高中招生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浙江多地2021中考政策发布!考试时间、科目、分值有哪些变化?速看!

1.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全市考试日期为2021年3月27日,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值为30分。

2.体育与健康科目测试。市本级考试日期为4月12日—16日(如因天气等原因则顺延),满分值为30分。

3.科学实验操作考查。全市考查日期为4月19日—23日,满分值为10分。

考试方式

2021年,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学科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纸质资料。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学科卷面满分值为100分,考生考试成绩按卷面成绩的70%(四舍五入取整,下同)计入中考总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两门学科不再设置选择性内容,数学学科实行闭卷考试,所有学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自2022年起,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实行闭卷考试。

分值结构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目计入中考总分满分值为590分(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3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按考生卷面成绩的70%计入中考总分),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满分值为30分,实验操作考查满分值为10分,综合素质评价按等第赋分计入中考总分(满分值20分),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计入中考总分满分值为650分。

报名条件与跨区域报考要求

(一)报名条件

中考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各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有各县(市、区)初中正式学籍的毕业班学生。

2.具有各县(市、区)户籍,在各县(市、区)外就读的初中毕业班学生。

3.具有各县(市、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各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毕业生;

(2)应届初中毕业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无初中学籍的学生。

(二)跨区域报考要求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地范围内招生,未经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不得跨区域招生。中考报名按照“学籍在哪里就在哪里报考”的原则进行,允许跨区域就读的学生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初中毕业生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按照“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录取”的原则进行。

嘉兴市外户籍的新居民随迁子女考生,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按学籍所在地新居民随迁子女录取高中学校相关条件参加高中学校录取,不得跨区域报考和录取。如选择回原籍就读高中学校,可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到学籍所在地考试机构盖章,回原籍录取。

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2021年中考优惠加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规定执行,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加分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备案。2021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加分对象

参加2021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

二、加分条件和分值

(一)现役军人子女、警察子女和烈士子女,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30分: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20分: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7.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

(二)其他政策类人员子女,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5分: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胞子女考生,加5分。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条件的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办法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