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院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8〕3号)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报对象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18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高考报名规定的高职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生考生自主招生的条件。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我院签约中职生
凡与我院签订有“中高职衔接合作办学协议”(“合作办学协议”)的中职学校对应专业二年级或三年级在校考生可选择参加我院组织的中职升高职转段测试,该测试成绩作为录取入学的依据;也可选择按“(二)非我院签约中职生”的要求参加综合测试。
我院组织的中职升高职转段测试具体时间请考生登录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
1.申报时间
3月13日—4月8日24:00止。
2.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登录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入联合测试网站
[方法二]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18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 智能手机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三.网上缴费
考生在网上申报时,按系统提示需网上支付报考费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4月8日24:00。
四.准考证打印
4月12日-14日14:00在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综合测试
(一)入场要求
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14日考试前(13:30-14:00)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交到所在考点材料审核点。
(二)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
(三)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4日(星期六)14:30-16:00。
(四)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49个联合测试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3个),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申报,由负责考务的院校根据考生申报的情况及时落实考点。
考 区 | 考 点 | 考点地址 | 负责院校 | 考场数 |
南宁市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50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100 |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鹏飞路15号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54 |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88 |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 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 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21 |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73 |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 | 南宁市安吉大道西一路15号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秀灵路37号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00 |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南宁市东葛路117号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29 |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长堽路99号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42 |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桃源校区) | 南宁市桃源路37号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27 |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青山路14号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68 | |
南宁学院 | 邕宁区龙亭路8号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3 |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塘校区) | 南宁市三塘镇四塘社区四塘街4号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南宁市考生数小计 | 845考场,25350人 | |||
横县 | 南宁市横县横州中学 | 横县横州镇龙首路128号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50 |
柳州市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柳州市社湾路28号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74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柳州市君武路168号 |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112 | |
桂林市 |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桂林市秀峰区文采路9号 |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75 |
梧州市 | 梧州职业学院 | 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 梧州职业学院 | 50 |
北海市 | 北海职业学院 | 北海市西藏南路 | 北海职业学院 | 54 |
防城港市 | 防城港市防城中学 | 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路217号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35 |
钦州市 | 钦州市第三中学 | 钦州市安州大道东南街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50 |
灵山县 | 灵山县第二中学 | 灵山县灵城镇东风路87号 |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 50 |
贵港市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二校区 | 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 |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50 |
桂平市 | 桂平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桂平市西山镇岭头村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49 |
玉林市 | 玉林实验中学 | 玉林市大北路672号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69 |
北流市 | 北流市第九中学 | 北流市教育路107号 |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 50 |
博白县 | 博白县实验中学 | 博白县博白镇兴民二路 |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80 |
百色市 | 百色职业学院 | 百色市城东路群来坡巷161号 | 百色职业学院 | 60 |
贺州市 | 贺州市高级中学 | 贺州市桃园南路66号 | 桂林旅游学院 | 80 |
河池市 |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 | 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45 |
宜州市 | 宜州山谷高级中学 | 宜州市庆远镇江州路26号 |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 55 |
来宾市 | 来宾第一中学 | 来宾市兴宾区北二路238号 |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 40 |
崇左市 |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 广西崇左市佛子路23号 |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 | 25 |
其他地区考生数小计 | 1153考场,34590人 | |||
(合计:36考点,1998考场,59940人) |
考 区 | 考 点 | 考点地址 | 负责院校 | 考场数 |
南宁市 | 广西华侨学校 | 南宁市清川大道1号 |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60 |
广西工商学校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7号(南门) |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0 | |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 南宁市五一路旱塘岭1号 |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广西物资学校 | 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岭路75号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27 | |
南宁市三十五中 | 南宁市科园大道16号 |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 南宁市安吉大道16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35 | |
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 | 南宁市竹溪大道28号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60 | |
广西第一工业学校 | 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一巷43号 |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31 | |
南宁市第十中学 |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大道西二里10号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25 |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长堽路99号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18 |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 |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13 | |
南宁学院 | 邕宁区龙亭路8号 |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60 | |
柳州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官塘校区 | 鱼峰区官塘大道16号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44 |
(合计:13考点,488考场,14640人) |
六、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300分)
(二)加分项目
①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凭者,加50分。
②具有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加50分。
③在全区范围内,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加7分。
④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的考生,加10分。
⑤对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同时符合“①”、“②”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50分;同时符合“③”、“④”、“⑤”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①”、“②”、“③”、“④”、“⑤”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70分。
录取
(一)录取时间
5月14日至15日进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
(二)录取原则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5月16日10:00 - 17日8: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17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于5月20日前在本院招生网站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六)重要提示
对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教育部规定,对口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能退档换录。依据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十一、监督机制
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部“30个不得”高校招生工作禁令》,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招生简章招生。学院纪委监察室实行全过程监督。
南宁市艺炫艺术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
南宁市艺炫艺术职业技术学校(原校名南宁市现代舞蹈中等职业学校)是一所全日制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学校自1995年始建以来,风雨兼程,日渐茁壮,在全区职业教育中打造出独具特色的艺术类职业教育品牌。目前学校设有长堽校区和江南校区。
学校采取多元化、多层次办学模式,开设有不同层次的艺炫高中部、艺炫中专部及艺术短期培训部等多种办学形式。多年来,学校以创建特色学校为总抓手,以“品牌引领、特色创新、打造精品学校”为主要办学思路,以“巩固中专、扩大高中、调整专业设置、打通就业与升学渠道”为主要策略。锻造个性鲜明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管理模式、课程体系和校园文化,努力办出特色,形成品牌。
2021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学校入选“*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广西唯一一所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的高职院校。学校目前占地近1800亩,开设有12个二级学院、5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3200多人。
我校连续2次被授予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被授予中国高新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高职院校网络思政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等;入选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被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200所)。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二、对口招生申报
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对考生2021年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无法入学报到、无法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申报条件。
已经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可以申报2021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8日10:00至31日24: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对口招生测试
(一)测试科目及分数。
1.文化素质。
考试科目为《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
2.职业技能。
考试科目为《专业潜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3.特长分。
考生必须在网上申报期间,登录我校考试申报系统网站申请特长分。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易辨。逾期不再受理。符合以下特长分项目的考生,特长分最高分为20分。
(1)技能比赛获奖。2018年7月1日以后,参加自治区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广西选拔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加10分;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加20分;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中国技能大赛,获优胜奖牌以上的,加20分。
(2)退役士兵,上传本人《退出现役证》,加5分。
(3)文体比赛获奖。2018年7月1日以后,参加省(自治区)级政府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奖的,加10分;参加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奖的,加20分。
(4)创新特长生:考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加20分。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特长分加分条件的,累计最高分值为20分。
(二)测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至28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三)测试地点: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四)入场要求。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测试正式开始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五)测试内容。
《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和测试学生的“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
《对口招生专业潜能测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职业潜在能力,包括专业认知、职业倾向、专业意愿、专业学习基础、专业技能基础、专业才艺、思维反应、素养气质、形象个性等。
四、对口招生计划
2021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费标准、专业要求将于3月中旬公布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nnzyjob.com)。
五、对口招生成绩公布
我校对口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得超过1:4的比例划定(如计划为1000的话,按1:4的比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至从高分至低分第4000名,同分则依次顺延。),并将于2021年5月7日前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考生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对口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特长分成绩和对口招生总成绩。
六、对口招生填报志愿
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已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测试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
七、对口招生录取
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达到对口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3月中旬公布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对口招生计划表),且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按“专业优先,参考分数”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潜能测试的专业一致,凡不一致的,不录取第一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即对口招生专业潜能测试成绩+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分,下同)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3.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对口招生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4.依次类推至第十专业。
5.如出现总分相同时,将按特长分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潜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6.录取实行不报不录原则,即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7.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须于专业潜能测试日当天提交残疾证、户口本、承诺书。否则不予按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专项计划录取。
八、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2021年5月24日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对口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九、寄发录取通知书
2021年8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向获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十、对口招生日程安排
2021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3月18—31日 | 1.考生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或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和缴费。 2.有特长分的考生,登录申报系统申请特长分。 |
4月13日起 | 公示特长分加分情况。 |
4月19日起 | 登录我校“2021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
4月24—28日 | 考生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对口招生专业潜能测试》 |
5月7日前 |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对口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单对口招生成绩。 |
5月7—10日 |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
5月15—18日 |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我校网上录取。 |
5月24日前 | 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对口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
8月 | 我校向获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
十一、考试违规处理
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为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对口招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一次性申请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等。
3.经各地市残联推荐,通过单独招生录取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类专业(艺术设计学院所有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可以享受区市县地残联的学费资助,资助时间为3年,详细政策可咨询各地市残联。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的要求,不折不扣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在安全环境下参加测试。若测试时疫情防控有最新的要求,按最新精神执行。
(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考前做好自我体温监测,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及时就医,并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2.考生须通过“壮掌桂”“桂人助”“扫码抗疫情”等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爱广西、广西云、壮观、八桂彩云、桂建通等APP申领广西健康码。
3.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在考前14天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须提交7天内由专业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在考试进、退场过程中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非面试科目考试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面试科目考试时不得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其他
(一)2021年我校对口招生按本简章规定执行。如教育部、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教育部、教育厅新的规定执行。
(二)我校不委托其他单位(含机构、网站等)申报和培训。
(三)2021年我校将试疫情变化,调整测试的时间、方式、内容等,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四)本简章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