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境治理工作会议主持词

秦风学

最新环境治理工作会议主持词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娄底城区整治“三强”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前段娄底城区开展的集中整治“三强”、严肃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工作成绩,对今后一段时间的整治“三强”、优化工程项目施工环境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我们召开这么高规格、大规模的会议,表明了市委、市政府整治“三强”、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坚强决心。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市委书记林武同志,市人大主任王信卿同志,市政协主席杨云辉同志,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雷绍业同志,市委常委王善明同志,市委常委、娄底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谢志雄同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伍美华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建和同志,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长杨建杰同志。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娄星区委书记、区长;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各县市区纪委书记、优化办主任;市公安局、娄星、钢城公安分局局长、政委、分管治安的副局长、法制办主任及所属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娄星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娄底城区7个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分管优化工作的副主任、优化办主任及村(居)委会定补干部;娄底城区7个周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分管优化工作的`副乡镇长、优化办主任及有施工项目和工商企业的村委会定补干部;娄底经济开发区纪委书记、分管优化工作的副主任、优化办主任;城区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系单位和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挂点联系的重点工程项目单位负责人等。

  今天会议的议程有五项: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市政府副巡视员、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同志宣读《关于娄底城区集中整治“三强”严肃责任追究专项行动中实施拘留的“三强”人员通报》。

  下面进行第二项:请市委常委王善明同志宣读《娄底城区集中整治“三强”严肃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通报》。

  下面进行第三项:请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雷绍业同志宣读《关于表彰娄底城区集中整治“三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下面进行第四项:请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表态。

  请娄星区委书记陈明华同志做表态发言;

  请娄底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罗孝贵同志做表态发言。

  下面进行第五项:请市委书记林武同志作重要讲话。

  今天会议的议程全部结束。会议开得很好,林武书记站在娄底科学发展、加速赶超的高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高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娄底的高度,实事求是地肯定了前段整治“三强”的工作成绩,指出了问题,对今后一个时期整治“三强”、优化工程项目施工环境做了全面的部署,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必将有力地推动“娄底项目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必将有力地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和对外形象,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此,我就如何贯彻好、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地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林书记的重要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及乡镇办事处要认真研究,拿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各级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整治“三强”、优化建设施工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要围绕重点抓落实。林书记在报告中提出了整治“三强”必须突出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这五个重点,结合实际,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手抓治标。各地要针对“三强”问题依然突出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该教育的教育,该训诫的训诫,该打击的打击,该查处的要严肃查处。今天会上,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交办函的形式向各县市区、娄底经济开发区交办20件“三强”问题案件,其中娄星区8件,娄底经济开发区1件,涟源市4件,冷水江市4件,双峰县2件,新化县1件。各县市区、娄底经济开发区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一项一项落实,并按发函的时间要求(快的1—3天,慢的一个月)将处理结果报市优化办。一手抓治本。要认真学习贯彻娄办发[20xx]13号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快速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努力形成整治“三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三要强化责任和措施。各县市区、娄底经济开发区要负总责,把整治“三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基层组织要把整治“三强”作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第一职责,乡镇办事处和派出所要承担主体责任,村(居)委会要承担具体责任。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整治“三强”不力、施工环境不优的,要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市优化办要不定期地组织对整治“三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问卷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及投诉件数进行排名,对排名靠后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对问题突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