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1、建立评价执法水平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我局特点建立了评价执法水平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涉及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法管科、基层科、法援科等三个部门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专用目标,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许可的法定职责分解量化到执法部门,体现了专业特点做到了执法责任清晰,执法标准明确得到了区法制办的肯定。
2、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
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我局专门召开行政办公会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安排,要求1——6月全体干警集中时间、精力学习《行政许可法》。主要做法:一是购买人手一册《行政许可法》学习读本,各科室每周安排一次学习活动。二是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会和统一考试活动。三是负责法制工作和有关执法部门的同志和分管领导分别参加主管局组织的二期培训班,培训率达到100%。四是局党组组织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负责人参加局中心学习小组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项目法定依据等内容的学习。
按时保质完成行政许可规定和主体清理工作。我们根据国务院的文件精神,对涉及区司法局取消的2项行政许可职能即: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资格认可(初审)、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初审)进行了清理,并做好有关取消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我们还依法对不具有公证员资格的`4个临时人员进行了清退,清理了不合法的执法人员,防止和避免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今年7月1日以来,我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于区司法局负责受理申请和初审上报的行政许可的七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许可职能。我局法律事务管理科严格依法依规受理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年检、初审上报,合格率达到了100%。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法定时间上报率达到了100%。
我们还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注册,公证处、公证员年检注册工作的管理依据、程序、条件、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执业证照申领、注册的初审上报依据、程序、法律援助规则以及法律法规赋予区司法局行政许可的七项事项等内容在区政务中心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武汉市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市政府102号文件)的要求,我们及时将本部门制定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有关文件报送区法制部门备案,备案率达到100%,经审查没有出现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
4、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理赔工作情况。
我们按时向主管部门报送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案件报表。依法受理行政申诉案件1件,受理率达到了100%。依法作出了行政申诉决定,在法定时限结案率达到100%。无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和需要理赔案件。
5、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我局完成了《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学习、培训活动。并对贯彻《办法》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区司法局行政过错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成立了武昌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并且在局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布监督执法的举报、投诉途径。由于我局建立完善了执法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截止目前为止未有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发生。
6、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专业目标和评价执法水平的指标体系,形成了内部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做到了执法责任清晰,执法标准明确。
我们采取问卷调查、民主评议行风等形式征求了社会对本部门执法水平的意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代表们对我局执法水平、服务态度进行了明查暗访,未发现一例投诉情况,我局的工作得到了较高的评价。如法管科在受理正义行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工作中,认真审查申报材料,查看办公地点,严格按法定时间上报,在较短的时间完成了初审上报工作。律师们对我们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很满意多次要酬谢都被婉言谢绝了。他们说我们的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
7、我局自查过程中无一票否决项目等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要积极改变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督管理。要切实做好有关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并非取消监督管理职责。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从司法行政各项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改革管理方式,结合所管理行业及从业人员的特点,建立健全各种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督措施,确保司法行政管理的各个行业依法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