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六条禁令个人自查报告

阿林

师德师风六条禁令个人自查报告

  一、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二、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入学。升学和编班的依据。

  三、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吃请。

  四、严禁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商品

  五、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搞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上的各类补习班

  六、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自接到中心学校的“禁令”后,我校政教处立即组织全体教师对这六条禁令进行了集中学习,大家还纷纷结合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并表示将“六条禁令”作为自己的一面镜子,坚决执行上级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六条禁令”对教师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补充,上述几点是每一名教师都应该禁止做的,也是最基本的行为品质。有人说:“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教育和热爱学生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反过来说,如果我们只知道教书而不知道育人,那么,只能称其为“教书匠”,所谓“人类灵魂工程师”也是空有其名。由此看来,“德”是赋予人灵魂的基石。道德的培养和提高,不管是对教师自身还是对学生都是尤为重要的。

  在思想上崇尚、遵守师德,在行为上,体现师德,只有在社会实践中进行道德修养,才能真正认识善和恶,才能体验到加强道德修养的紧迫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依靠自己的师德标准去潜移默化的影响每一位学生,从而在教书育人中感受一份愉悦,一份成功。在良好的师德中体现自我的存在,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