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报告集锦五篇

刘莉莉

企业自查报告 篇1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096、18元;其中:20××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4,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企业自查报告 篇2

  1、员工营销行为与中小企业准入情况:

  在营销中小企业当中坚持合法合规,未强制要求中小企业将一定比例贷款返存我行,未要求搭售理财产品和保险等。对中小企业的准入,未设置不正当门槛。

  2、中小企业信贷资产定价与收费情况:

  对中小企业信贷资产定价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按照我行信贷政策要求,考虑企业自身资质。不存在对企业随意收取附加费用。

  3、信贷制度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转授权书的规定审查、审批中小企业授信业务;严格按照授信批复书的要求落实审查、审批意见;

  不存在违反分行信贷投向政策,将信贷资源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与我行规定禁止进入的中小企业的情况;

  按照我行贷后检查要求,落实对中小企业的贷后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风险因素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防控措施。

  4、中小企业信贷资产管理情况:

  授信的中小企业信贷整体质量较好,个别暂时受市场等因素影响,如原材料价格上涨,盈利暂时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对中小企业信贷资金能采用受托支付的严格执行受托支付,控制

  资金流向,对自主支付的贷款资金严格监控其流向,企业提供详细的'资金支付申请书,打印对账单备查等,不存在企业将银行信贷资金通过不同渠道直接或转手进行民间借贷的;积极向中小企业推广贸易项下的融资产品,如银票、信用证。

企业自查报告 篇3

  为了积极响应吕梁市药监安[20xx]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切实搞好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我公司组织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单位成立了药品安全生产隐患自查领导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组对本方案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整治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全厂各类危险源,对药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检查重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液氧等液化气体、易爆危险化学品的重点环节;危险区、居民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重点环节。

  三、检查内容:

  单位负责人组织开展对本单位自查和隐患排查,针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

  全面按照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开始自查,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充装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法人与安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安全负责人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执行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落实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措施。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等仪器设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职业卫生防护器材,安装应急冲淋设施。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设备、管道、电气设备等必须整体防爆。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情况及日常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监控和应急管理;低温液体储罐和气瓶储存、运输工具的检测检验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要求和实际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情况,制订完善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演练,演练情况必须记录在案。

  四、检查结果

  本单位所有三个低温贮罐、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生产工艺流程安全合理,厂区环境卫生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企业自查报告 篇4

××县商业局:

  按县局的部署,我们于9月末组成专门班子,依照检查提纲列出的重点,对我公司1至9月份的财务收支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到10月末全部结束。兹将自查阶段检查出来的违纪问题,报告如下:

  (一)误将公司所属卫生所和新开办的幼儿园13名工作人员的工作、奖金开支,全部列入管理费用。1至8月份共支付11960元。

  (三)年初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时,违纪为每名职工发衣料一块(折合106元),在劳保费用中,共核销8162元。

  (四)今年雨季,公司为职工修缮宿舍支出34711元,没有在职工福利费项下列支,也挤入经营费用中核销。

  对以上违纪问题,公司已交由检查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向经理办公会汇报,并按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的要求,于11月末提出纠正违纪问题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县百货公司

  xxxx年×月×日

企业自查报告 篇5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企业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企业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企业;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企业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企业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企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企业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企业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企业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企业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企业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企业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企业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企业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企业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企业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