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依法办事是做好工会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在平时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学会依法办事,建立和健全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而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工会经济审查小组都要各自具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这样才能共同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有严格的经费使用审批手续和定期的经济审查工作。
二、经费使用有预算有计划,经费主要用在为职工办实事上。
三、同时严格法律法规,积极做好行政拨缴经费的管理,并按时足额向上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
当前,随着我市各区、县工会及开发区工会的经费收入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则显得尤为重要。现就我县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以下自查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
,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
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四、加强检查指导,提升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25人以上的单位可单独建立银行账户,对这些单位进行规范管理。25人以下的单位及联合会可由行政代管,但必须保证工会经费的足额计提及独立使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的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县级、乡镇(街道)工会、基层工会开展以非公企业工会为重点,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主要内容的财务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帮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落实,促使工会财务管理水平上台阶。
市编委: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集安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集办发〔20xx〕16号)要求,林业局从7月28日开始至8月2日,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概况、职能履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
(一)基本概况
集安市林业局下属17个事业单位,总编制数145名,在编实有人员128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14个,编制数10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7名、自收自支编制21名),实有88人(其中:全额拨款40人、自收自支48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编制22名(其中:全额拨款2名、自收自支20名),实有20人(其中:自收自支20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编制数29名,实有43人(其中:全额拨款1人、自收自支42人)。
(二)职能履行情况
1.正常履行职能的事业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①集安市护林防火站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护林防火站主要职能:编制护林防火设施建设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负责各种渠道森林防火动态信息的调度、整理、信息上传下达和森林火情报告、森林火灾案例的起草。负责全市森林火灾统计,森林防火值班及各乡镇、林场森林防火值班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全市野外用火的审批。
②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主要职能:拟定辖区内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工作的战略措施、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承办各项森林植物检疫的现场或产地检疫任务,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组织森林病虫鼠害的定期普查和调查,掌握其发生发展情况,为开展防治,划定和调整疫区、保护区提供基础资料。
③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主要职能:负责制定全市林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示范推广林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为生态建设、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承担省、市下达的科技攻关计划,为基层林业机构、林农提供技术培训,面向全市无偿提供技术成果、技术咨询和林业科技服务;
④集安市太王镇等十一个林业工作站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太王镇等十一个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能:配合林业行政主
管部门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开展资源调查、组织造林及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林木采伐管理、林政管理、公益林管护、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及预测预报工作。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六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能:加强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开展风景林改造与营建,加强公益性基础建设以及强化森林风景资源资产管理等,切实履行好政府赋予的各项公共管理职能;对依法确定为森林公园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物植物、水域、景点景物等、各类资源,实行经营管理。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①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十一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主要职能: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开展资源调查、组织造林及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林木种苗培育的管理和指导;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②集安市木材检查站六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木材检查站主要职能:依法对出入我市境内的木材、木
制品等进行检查,核实运输证明与所运货物是否相符并登记造册;制止非法运输木材活动,对无证运输的木材木制品进行暂扣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协助森检机构开展工作;对按要求应具有的植物检疫证明进行检查;对个人携带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进行检查。
2.职能严重弱化或消失的事业单位:无
3.承担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无
4.已不能正常开展本职业务的事业单位:无
5.职能相近或重复设臵的事业单位:无
6.有编无人事业单位:大路镇林业工作站
产生原因:原在编在岗2人,因工作需要调出1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1人,未能及时补充人员。
(三)事业单位开支主要来源情况
1.集安市护林防火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其他支出。
3. 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4. 集安市太王镇等十一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入;支出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其他支出。
5. 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经营性收入;支出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其他支出。
6. 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7. 集安市木材检查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二、清理规范情况
根据集办发〔20xx〕16号文件第三项清理内容中的机构方面要求,结合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提出如下清理规范的初步意见:
(一)保留:
1.集安市护林防火站
2.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3.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4.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5.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
6.集安市木材检查站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我镇已经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清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上级布置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我镇领导非常重视,为了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财政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教委、卫生院、党政办等各科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协助财政所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二、 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及方法
(一)清查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债权、债务等账务情况;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变卖及坏帐损失等财产物资的处置情况等。
(二)资产清查的方法及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
我们分了四个阶段进行,即:单位自查、汇总核实、整改提高、录入上报。
1、单位自查阶段
首先财政所自制“资产自查情况统计表”,把表格发放到各个部门统一填制,上报现有财产物资存量,部门负责人在自查表处签字认可,以便于下一步进行核对。
2、汇总、核实阶段
财政所根据各个部门上报的自查表,进行汇总。工作小组根据汇总后的自查表,逐个部门进行核实。发现有漏报、瞒报等现象,对其单位通报批评,并取消单位负责人年终考核评优资格。然后与各个单位的账面金额进行核对,对有出入的,查找原因,并填制“资产盘盈、财产损益表”。
3、填制资产清查表并汇总、上报阶段
财政所根据前阶段清查出的明细底,重新进行账务处理,并填制“青岛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统计报表”。
4、整改提高阶段
对账实不符的,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责成在规定时间之内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然后根据报表填制产权登记证。
三、 资产清查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此次清查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各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一)通过本次清查,可以说大多数单位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单位之间财产物资交叉使用,尤其是镇政府内部各个单位之间,物资转移不办理移交手续;再就是本单位对其管理不规范。
(二)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20xx年机构改革后,有的单位已经撤消或合并,财产物资已经移交给政府,但是有关手续及账务未及时进行处理。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各个单位对现有财产物资清查后的明细底报财政所存档,以便于日后备查。
2、制定具体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程序并制度上墙。
3、把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对各个部门的年终考核。对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善而造成资产流失的单位,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并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年终奖金挂钩。
(四)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做到每年年底全面清查一次,核对各部门本年资产增减变动及盘盈、盘亏等情况。对变卖、报废的资产及时进行处置,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要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