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自查报告(通用五篇)

王明刚

  事业单位自查报告1

  根据济任编办【20xx】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情况,我单位对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校始终按规定按时办理年检;始终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我校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其间,根据主管部门的调整有更换法人情况,但都及时变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也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近两年,我校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教师节期间,驻地村委捐赠小额慰问金),我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我校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对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事项、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妥善保存;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都要悬挂在单位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检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因以前曾出现过证牌损毁等现象,处于被动消极考虑,暂缓上墙;三是虽有制度约束,但监管上疏失;四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教学质量同等对待等。

  四、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教职工认识入手,强化师生“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或佩戴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处罚等。

  事业单位自查报告2

  通过我局近期开展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学习活动,我认真学习,并积极参与,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活动的内容,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对照,逐一查摆。经过自查自纠,起到了净化思想,进一步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服务理念观和推动工作的作用。现将主要自查自纠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与积累我仍要努力,尤其是对廉洁从政的理论学习仍要加强,仍要提高廉洁从政政治理论水平,总结不足积累经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把握工作的能力欠缺,导致出现有时穷于应付,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二是业务工作能力、说话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二、整改措施及下步打算。

  一是对政治理论,特别是廉洁从政的知识理论要坚持做到勤学、精学,做到自觉加强学习,不断进步。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依法从政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

  事业单位自查报告3

  根据区局字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情况自查的通知。我院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自查小组,通过开展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成立了院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情况自查专班,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二、院人员聘用情况

  1、院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情况:经自查,我院所有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都于试用期满合格起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并是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聘用到期时我们将视其工作情况再组织续签(聘用期限为三年)。

  2、院工勤人员聘用情况:经自查,我院所有事业编制工勤人员都于试用期满合格起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并是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聘用到期时我们将视其工作情况再组织续签(聘用期限为三年)。

  3、临时工聘用情况:经自查,我院与自聘的临时工作人员都签订了相关聘用合同,并一直是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的,现聘用期限也未到。

  三、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我院与在岗工作人员都签订了相关聘用合同,无一遗漏。

  事业单位自查报告4

  当前,随着我市各区、县工会及开发区工会的经费收入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则显得尤为重要。现就我县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以下自查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

  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

  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

  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

  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

  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会财务工作实际的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四、加强检查指导,提升乡镇、街道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25人以上的.单位可单独建立银行账户,对这些单位进行规范管理。25人以下的单位及联合会可由行政代管,但必须保证工会经费的足额计提及独立使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的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县级、乡镇(街道)工会、基层工会开展以非公企业工会为重点,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主要内容的财务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帮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落实,促使工会财务管理水平上台阶。

  事业单位自查报告5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集安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集办发〔2012〕16号)要求,林业局从7月28日开始至8月2日,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概况、职能履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现状

  (一)基本概况

  集安市林业局下属17个事业单位,总编制数145名,在编实有人员128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14个,编制数10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7名、自收自支编制21名),实有88人(其中:全额拨款40人、自收自支48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编制22名(其中:全额拨款2名、自收自支20名),实有20人(其中:自收自支20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编制数29名,实有43人(其中:全额拨款1人、自收自支42人)。

  (二)职能履行情况

  1、正常履行职能的事业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①集安市护林防火站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护林防火站主要职能:编制护林防火设施建设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负责各种渠道森林防火动态信息的调度、整理、信息上传下达和森林火情报告、森林火灾案例的起草。负责全市森林火灾统计,森林防火值班及各乡镇、林场森林防火值班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全市野外用火的审批。

  ②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主要职能:拟定辖区内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工作的战略措施、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承办各项森林植物检疫的现场或产地检疫任务,签发《植物检疫证书》;组织森林病虫鼠害的定期普查和调查,掌握其发生发展情况,为开展防治,划定和调整疫区、保护区提供基础资料。

  ③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主要职能:负责制定全市林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示范推广林业科技新成果、新技术,为生态建设、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承担省、市下达的科技攻关计划,为基层林业机构、林农提供技术培训,面向全市无偿提供技术成果、技术咨询和林业科技服务;

  ④集安市太王镇等十一个林业工作站十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太王镇等十一个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能:配合林业行政主

  管部门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开展资源调查、组织造林及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林木采伐管理、林政管理、公益林管护、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及预测预报工作。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六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能:加强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开展风景林改造与营建,加强公益性基础建设以及强化森林风景资源资产管理等,切实履行好政府赋予的各项公共管理职能;对依法确定为森林公园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物植物、水域、景点景物等、各类资源,实行经营管理。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①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十一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主要职能: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开展资源调查、组织造林及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林木种苗培育的管理和指导;协助主管部门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②集安市木材检查站六项职能正常履行

  集安市木材检查站主要职能:依法对出入我市境内的木材、木

  制品等进行检查,核实运输证明与所运货物是否相符并登记造册;制止非法运输木材活动,对无证运输的木材木制品进行暂扣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协助森检机构开展工作;对按要求应具有的植物检疫证明进行检查;对个人携带国家或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进行检查。

  2、职能严重弱化或消失的事业单位:无

  3、承担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无

  4、已不能正常开展本职业务的事业单位:无

  5、职能相近或重复设臵的事业单位:无

  6、有编无人事业单位:大路镇林业工作站产生原因:原在编在岗2人,因工作需要调出1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1人,未能及时补充人员。

  (三)事业单位开支主要来源情况

  1、集安市护林防火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2、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其他支出。

  3、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4、集安市太王镇等十一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入;支出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其他支出。

  5、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经营性收入;支出为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其他支出。

  6、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7、集安市木材检查站事业单位收入主要来源是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支出为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

  二、清理规范情况

  根据集办发〔2012〕16号文件第三项清理内容中的机构方面要求,结合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提出如下清理规范的初步意见:

  (一)保留:

  1、集安市护林防火站

  2、集安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3、集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4、集安市五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5、集安市林业工作总站

  6、集安市木材检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