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忌高温使用
烹调菜肴时,如果在菜肴温度很高的时投入味精就会发生化学变化,使味精变成焦谷氨酸钠。这样,非但不能起到调味作用,反而会产生轻微的毒素,对人体健康不利。
科学实验证明,在70℃-90℃的.温度下,味精的溶解度最好。所以,味精投放的最佳时机是在菜肴将要出锅的时候。如果菜肴需勾芡的话,味精应该在勾芡之前放入,根据高温不应放味精这个道理可以得知。
二、忌加在熄火后
味精高温加热易产生焦谷氨酸钠,所以味精应该在熄火之后加。另外,即使不是微波炉高温加热,常规用油煎炸加过味精的食物,也容易产生焦谷氨酸钠。
举例表示,将油倒入锅中加热,一旦锅中油出现浮动,油温已达150℃度,如果有些小烟冒出,油温已达180℃度,如果冒出烟,那么温度已达220℃度。
三、忌低温使用
温度低时味精不易溶解。如果您想吃拌菜需要放味精提鲜时,可以把味精用温开水化开,晾凉后浇在凉菜上。
四、忌用于碱性食物
在碱性溶液中,味精会起化学变化,产生一种具有不良气味的谷氨酸二钠。所以烹制碱性食物时,不要放味精。如鱿鱼是用碱发制的,就不能加味精。
五、忌用于酸性食物
味精在酸性菜肴中不易溶解,酸度越高越不易溶解,效果也越差。
六、忌用于甜口菜肴
凡是甜口菜肴如“冰糖莲子”、“番茄虾仁”都不应加味精。甜菜放味精非常难吃,既破坏了鲜味,又破坏了甜味。
七、忌用于炒黄菜
炒黄菜即炒鸡蛋。鸡蛋本身含有许多谷氨酸,炒鸡蛋时一般都要放一些盐,而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经加热后,谷氨酸与氯化钠这两种物质会产生新的物质--谷氨酸钠,即味精的主要成份,使鸡蛋呈现很纯正的鲜味。
炒鸡蛋加味精如同画蛇添足,加多了反而不美。
八、忌投放过量
每日食用味精不可过量。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过6克,否则,就可能产生头痛、恶心、发热等症状;过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导致高血糖。患有高血压、肾炎、水肿等疾病的病人应慎重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