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火灾后如何扑救

王明刚

  燃气的特性

  目前,天然气、液化气、煤气等管道燃气在我国得到快速的普及,随着天然气普及率的提高,瓶装液化气的使用用户虽然有所下降,仍有一定保有量。由于居民对燃气维护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燃气一旦发生泄漏,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燃气具有易燃易爆性。以天然气为例,主要成分是甲烷,闪点是—188℃,常温早高于这个温度,所以现实中这些气体一旦泄漏,达到爆炸极限,只要一些微小的火花就能爆燃(炸),哪怕是身上的静电也足以引爆。

  燃气火灾的原因

  燃气在使用过程中常见的火灾原因主要有:

  (1)输气管、角阀、减压阀、钢瓶、输气管接口等部件老化松动,密封胶圈脱落或者老化失去弹性,引起气体泄漏。

  (2)气瓶残旧老化严重,耐压强度下降,造成煤气泄漏。

  (3)搬运过程撞击、运输过程碰撞造成气瓶破裂。

  (4)用户擅自倒气过罐或私自倾倒液化气残液引起火灾。

  (5)不用减压阀或者使用人工手控减压直接供气。

  (6)气瓶横卧,液体未经气化直接喷出。

  (7)输气胶管过长,中间变曲,使用时开关程序颠倒,胶管变曲部位及胶管中积存残留气体在再次点火过程中产生轰燃。

  (8)灶台用火过程中汤水溢溅或吹风扑灭灶火引发燃气泄漏。

  (9)用火过程中人离去却未关闭阀门,烧熔金属器具溶液引燃可燃物或者胶管。

  扑灭燃气火灾的方法

  燃气火灾的灭火主要采用断源灭火措施,就是控制、切断流向火源处的燃气,使燃烧终止。

  1、由于设备不严密而轻微泄漏引起的着火,可用湿布、湿麻袋等堵住着火处灭火。火熄灭后,再按有关规定补好漏处。

  2、直径小于100毫米的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闭阀门,切断燃气灭火。直径大于100毫米的管道着火时,切记不能突然把燃气闸阀关死,以防回火爆炸。

  3、燃气设备烧红时,不能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管道和设备急剧收缩造成变形和断裂。

  4、燃气设备附近着火,使燃气设备温度升高,在未引起燃气着火和设备烧坏时,可正常供气生产,但必须采取措施将火源隔开并及时熄灭。当燃气设备温度不高时,可用水冷却设备。

  5、灭火后,要切断燃气来源,吹净残余燃气,查清事故原因,消除事故隐患。

  如何防止燃气火灾?

  1、天然气燃烧需要氧气,所以要保持室内通风。

  2、天然气胶管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发现胶管老化、龟裂、曲折或损坏需及时更换,严禁使用过期胶管。

  3、烹调时,厨房内须随时有专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漏。

  4、外出和下班前,牢记关闭气源灶前阀,长期不用燃气,一定要关闭表前阀。

  5、不能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堆放杂物、住人。

  6、不能在燃气管道上缠绕电线或用绳索悬挂杂物。

  7、应进行日常检漏,常用方法是用毛刷蘸肥皂水涂在燃气管各接口处,如有气泡出现,即说明漏气,切不可用明火检查。发现漏气,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

  8、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器具等泄漏燃气,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迅速关闭燃气总开关或阀门,阻止气体泄漏。

  (2)打开门窗,流通空气,使泄漏的燃气浓度降低,防止发生爆炸。

  (3)严禁开、关任何电器或使用电话,切断户外总电源。

  (4)迅速打开门窗,让天然气自然散发到室外。

  (5)在室外安全地点,拨打燃气公司24小时报修抢险电话。

  (6)迅速疏散附近人员,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7)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常开状态,必须保证完好有效;设有通风排烟设施的建筑要保证排风系统能正常启用,以防发生火灾时烟气进入安全通道,影响安全疏散。

  【拓展知识】

  燃气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预案步骤:

  一、 疏散在场人员。

  二、 切断气源,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三、 同时切断室外总电源。

  四、 燃气火灾时,应迅速用灭火毯或者浸湿的毛巾、被褥、衣物扑压火灾点。火势较大时,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XXX。同时拨打燃气抢修电话,并报告现场负责人和上级部门。

  五、 发现人员中毒或伤亡,立即拨打急救电话xxx,同时组织现场救治。将燃气中毒人员转移至通风处并注意保暖,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人员,应立即采取心肺复苏法的三项基本措施就地抢救:通畅气道、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并迅速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时,必须注意救治时的方法,防止由于救治不当造成的二次伤害。

  六、 煤气泄漏时,不要在室内停留,以防窒息、中毒,并切断室外总电源。

  处置注意事项;燃气泄漏时,千万不要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设备,不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排气扇排风。

  七、 在打开门窗通风时,注意动作应轻缓,避免金属猛烈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八、 应急联系电话:

  燃气火灾后如何扑救 篇2

  一、总则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1、在我县境内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内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机构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2、法规科: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

  7、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住建局制定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建立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本单位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应急抢险物料,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向住建局和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进行抢险。平时要开展好燃气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事故抢险技术研究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燃气业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定期检查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县域内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严格落实好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向县政府和住建局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报告,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在接报后,要立即启动燃气应急抢险预案,迅速向县政府电话报告。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二)处置程序

  1、重大事件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科室、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事件类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燃气企业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燃气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修等工作,全力开展事故抢险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三)善后处置

  1、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对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造成的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2、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四)信息发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外发布信息,要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原则。信息发布要经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领导审定后再行发布。

  五、应急终止

  (一)局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县政府等方面报告。

  (二)应急抢险状态终止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情况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日常演练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与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三)奖惩责任

  局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预案的演练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进行预案演练或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拒不执行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反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