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瓦斯隧道施工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瓦斯隧道施工前,要根据勘测设计文件提供的隧道瓦斯最大涌出量、里程段落长度、投入机械设备及人员数量等因素,考虑一定富裕系数,提前做好通风设计计算,确定施工通风风量、风速(不小于1m/s),科学选配隧道施工通风所需风机、风管的性能和规格。确保隧道空气中的瓦斯浓度稀释到允许浓度以下。
2、瓦斯隧道施工通风设计计算选配通风机械设备要考虑设备故障因素,配备足够的备用设备,防止设备故障造成洞内瓦斯积聚与超限。
3、要选用防爆型风机、阻燃型防静电风管,风机距洞口20米布设。
4、施工过程中加强瓦斯隧道施工通风管理,对通风机械设备、通风管路要做到经常性维护保养和检查,降低通风系统的故障率、减少通风管路的漏风量,确保施工通风系统正常和通风效果。
5、瓦斯隧道施工通风机必须设两路供电系统,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当一路电源停止供电时,另一路电源应有15min启动,保证风机的运转。注意保证施工通风供电线路的维护、管理和检修,必须配置自发电及备用供电系统,避免因停电或供电线路故障时造成洞内瓦斯积聚或超限。
6、因停电、通风机械设备故障等因素造成的通风系统停止运行,在恢复正常通风后,对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车洞等通风不良、瓦斯易积聚的地点,瓦斯不得超过2%,当检查超过此浓度时,应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切断电流,停止电动机运转或开启电器开关,待进行局部充分通风处理后,由瓦斯检测员进行再次专项检测,证实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允许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7、工作面若采用局扇通风,由于局扇或供电故障造成局扇停风时,在恢复局扇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证实爆破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的CH4浓度不超过1%,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风流中,CH4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扇通风。否则,必须先采取相应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8、因工序衔接、施工组织等临时停工的施工地点不得停风,不得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进行机械施工作业。
9、对施工通风系统或通过设施等出与异常时,如通风风筒脱节或破坏等,必须及时组织修复,尽快恢复正常通风。
10、发生瓦斯涌出、喷出的异常状况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首先考虑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源、断电、加强通风,同时尽快撤出施工人员,对隧道进行警戒,进一步研究考虑采取抽排瓦斯的具体安全措施。
二、隧道瓦斯检测安全技术措施
1、对瓦斯隧道施工必须制订并实施相应的瓦斯检测等制度(如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爆破制等)。
2、隧道内一般地段瓦斯浓度不宜超过0.5%,否则应加强通风和检测;在隧道开挖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当检查超过此浓度时,应停止钻眼放炮;当浓度超过1.5%时,应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停止电动机运转或开启电器开关,待采取措施处理后进行再次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3、要指派3名专职瓦斯检测员,实行“三班制”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测。检测频率每小时检查一次,瓦斯浓度的测定应在隧道风流的上部。
4、低瓦斯隧道要配置便携式瓦斯检测仪;高瓦斯隧道或可能瓦斯突出的隧道还要配置高浓度瓦斯检测仪和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5、对瓦斯检测仪器、装置要经常性检查和校准,确保其精准和有效性。
6、加强对洞内死角,尤其是隧道上部、坍塌洞穴、避人(车)洞等各个凹陷处通风不良、瓦斯易积聚的地点,严格进行浓度检测,如瓦斯浓度超过2%以上时,应立即采取局部加强通风措施进行处理。
7、瓦斯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瓦斯的详细记录,每工班要进行交接签字手续,瓦斯检测员、技术员、施工员(工班长)接班时要查阅上班的检测记录,并向项目经理部安全专管部门汇报。
8、每天的瓦斯检测记录交项目经理部安全专项部门,由安全专管部门专职工程师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提前掌握洞内瓦斯溢出的发展动态,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提出采取措施处理的建议。
9、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每天应审阅通风瓦斯日报表,进洞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进行瓦斯检查。
10、根据洞内瓦斯涌出或溢出情况,可考虑安装设置自动量测警报系统。如采用GDS-2000固定式气体自动监测记录器。
三、瓦斯隧道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不准在洞内拆卸和修理设备。
2、瓦斯工区使用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他有电源的仪器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当采用非防爆型时,在仪器设备20m范围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
3、安装后的机电设备,必须经过外观、防爆性能、操作性能的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机电设备重点检查专用供电线、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瓦斯浓度超限与供电的闭锁情况。供电线路应无明接头,接头连接应牢固、紧密不松散,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齐全等。
5、瓦斯隧道使用的机电设备,在使用期间,除日常检查外,尚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
6、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7、电缆不应与风、水管敷设在同一侧,当受条件限制时,必须敷设在管子的上方,其间距应大于0.3米。
8、所有洞内照明一律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9、为防止洞内施工机械摩擦火花和机械磨擦、冲击热源引起的瓦斯隐患,洞内施工机械应采取如下措施:⑴在机械磨擦发热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装置;⑵对机械动力传动部位或机构可能产生磨擦热处,要及时润滑、保养、清除污物,严防异物进入;⑶在机械磨擦部件金属表面,溶敷活性低的金属铭,使之外表面形成的磨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⑷在铝合金表面涂丙烯酸甲基酯等涂料,以防磨擦火花的发生。
四、瓦斯隧道消防(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消防(防火)设施:⑴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⑵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备或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2、洞内火源管理:⑴必须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值班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洞;⑵洞内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等,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⑶洞口值班房、通风机房等洞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⑷出碴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防止排放尾气带有火花。
3、易燃品管理:⑴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及时运出洞外;⑵加强油料运输管理,严禁在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发生油料的“滴、漏、跑、冒”现象,留下安全隐患。
五、瓦斯隧道施工人员的管理
1、爆破工、焊工、电工和特种设备司机等特业人员和安全员、瓦斯检测员、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保证100%持证上岗。
2、所有参与瓦斯隧道施工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进入瓦斯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并均要求携带个人自救器。
4、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含有瓦斯的工区。
5、钻工必须穿棉质服装、雨衣和胶鞋,佩戴防尘口罩。
6、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种作业施工前,必须对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六、预防瓦斯突出或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
预防瓦斯突出可采用“探、排、引、堵”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如下:
1、超前探明地质结构。瓦斯隧道施工,在掘进工作面前方和两侧钻孔,探明是否存在含有大量瓦斯的断层、裂隙和溶洞,以及它们的位置、范围和瓦斯情况。
2、排放瓦斯。在探明地质构造后,若断层、裂隙范围不大,溶洞容积较小,或瓦斯不多时,则让其自然排放,若范围较大或瓦斯较多时,喷出持续时间可能较长,就不能让其自然排放,应将钻孔封堵,接入抽放瓦斯管理进行抽放。
3、将瓦斯引至回风流,排出洞外。若喷出瓦斯的裂隙范围小和瓦斯量不大时,可用金属罩或帆布罩将喷瓦斯的裂隙盖住,然后在罩上接风筒或管子将瓦斯引至回风流排出洞外。
4、封堵裂隙。喷瓦斯的裂隙较小,瓦斯量较少时,可用黄泥或其它材料封堵裂隙,阻止瓦斯的喷出。
5、对有瓦斯喷出可能的隧道地段,应适当加大施工通风量,保证瓦斯不超限。
6、对开挖工作面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按设计文件规定打超前探孔和检查孔,预测和判定瓦斯突出的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措施。通过超前地质钻孔探测,量测记录钻孔取芯溢出气体浓度压力及成份,确定可能溢出的瓦斯气体成分和含量。
7、在超前探测孔钻进过程中,可能会有瓦斯突出发生,且探孔直径越大,引发瓦斯突出的几率越大,故应做好防瓦斯突出的应急救援准备措施。超前探测距掌子面一般不小于20m,探测孔一般不少于5个,孔径界于100~200mm之间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