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通用版自我鉴定范文
范文一
我是xx大学xx系专科生,如今面临毕业之际,回首这三年的大学生涯,现做自我鉴定如下:
大二的一年很快过去了,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自己变了太多太多了,与以往相比,我的人生观几乎完全变了。我想这主要的原因是在这一年里我形成了一个我从来没有,也将影响我一生的爱好,那就是看书,书中的知识、思想和案例,给了很大的我启示。
在这一年里我似乎看到了我以后要走的路,真正拥有了自己的理想报复,并且知道了走路的方法和实现理想所需要的东西。我对自己有了信心,而书就是我信心的源泉和支柱。不读书真的不知道世界还有那么多事情值得我们去做去学习。许多成功人士的成功经历更给了我无穷的启示和力量。所有人的成功都是从惨痛的失败中经历过来的,从一点一滴的小事组成了伟大的事业。所以面对任何一件大事小事,成功或失败,我都会用去面对,任何事的发生必有其原因,必有其结果,必有其收获。我自己的一句话叫:现在成功的越多将来成功的越多,现在失败的越多将来成功的更多。也就是坚强的意志和韧性是从失败和痛苦的经历中磨砺出来的。
现在的社会发展迅速、竞争激烈,而现在的竞争是一个团队和另一个团队的竞争。所以我对团队精神也有了深刻的认识。要组建一个坚强的团队就要处理好人际关系。
而在大学就是一个很好的收揽人际关系的最佳平台。自己的同学都是学习相同的专业,所以在将来的工作中自己的同学是你最大的资源,既有感情又有相近的职业。大学的同学就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不可或缺的后备力量。现在许多企业的老板就是靠自己同学的协助才取得成功的。但光靠这些取得成功是不行的,还要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不断的提升自我,才能够更进一步,日后才能更好的效忠于人民,报答社会。
范文二
在大学的最后的一个暑假里,我来到了我自己的家乡荣成法院实习,实习的时间是2xx.7.31--2xx.8.13,在这段时间里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法院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是我自己以后要认真的改进的。
这次实习我主要是在我们荣成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在和庭里的同事相处的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多了很多我课本里学不到的内容,其中有很多的体会是我在上课的时候是无法理解的,到现在为止我有几点的体会是让我自己都很吃惊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我发现我们书生是有很多的东西是很不切实际的,想出来的东西在实际的应用中是无法进行的!
其实在实习的过程中还是有很多的感受的,有许多都是我一辈子的财产的,在去检察院的联系中我们知道了许多检察的内容的,还有我还去了几趟的看守所的,和里面的干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我知道了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内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费,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时间里要家里出钱的,但是他们在看守所的期间还是要干活的我就有点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干活了难道就不算钱了么?为什么还要家里来承担费用呢。还有在对待法院的关系中我也有多认识,在一些小的知识上的学习就是更多了。最后还要说的一点是,我在实习前曾经是听严本道老师说我们实习就去学了订案卷的活了,其他的什么都没学好,我就在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定位了,我去就不是订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东西,我来不是出卖劳动力的,我要做我们法学院应该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争取到了写上诉状的机会了。后来我就做的就很好了。我也还是在期间学会了订案卷了。还是很复杂了。但是我绝对不是把它当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