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范文

李盛

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范文

  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范文一:

  11月15日,全市召开了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后,当晚7点,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暨环境保护督察巡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会上传达了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会上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吴维强要求,各镇各部门要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大督查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对确定的各项任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跟踪督办,对履职缺位、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踪问效问责。

  为做好此次督察巡查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岐山县制定《岐山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总体方案》,落实了各镇、相关部门责任。为切实增强各镇、各有关部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制定《岐山县各镇政府及县级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同时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岐山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吴维强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昭怀,县委常委、副县长翟建平,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韩晓敏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杨让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8日下午,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两个方案,其中《岐山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总体方案》,拟以政府党组名义提请县委常务会议研究,后以两办文件印发;《岐山县各镇政府及县级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拟由县法制办审定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

  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范文二:

  11月22日上午,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会议召开,昌乐县在县委党校第二报告厅设立分会场组织收看。县委副书记、县长邱旺出席并讲话,县领导高登友、崔全华、石汝祥、李培进、丁进全、魏林卿参加分会场会议。

  会议传达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以及《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通报了相关情况,分析了当前形势,就下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环境综合整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全省会议结束后,邱旺讲了意见。他指出,环境保护事关当前和长远、事关发展和民生,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大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底线思维,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凝心聚力抓好各项环保重点工作,全力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邱旺要求,要全面梳理深化“三八六”环保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一要加快水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做好雨污混流管道分流改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条件成熟后立即投入建设;加快城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抓紧开工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面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二要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抓好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实施脱硫脱硝工程,持续加强矿产资源整治,狠抓建筑工地和物流企业扬尘管控,搞好板材企业规范治理,全面提高大气污染治理实效。三要抓好畜禽污染治理。全面清查整顿畜禽养殖场所,尽快关停取缔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规范整顿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的养殖场。

  邱旺强调,要全面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以严格的责任机制保障环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还就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范文三:

  11月22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会议召开。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平,副县长赵维波,县政协副主席胡之彬等县领导以及各乡镇(街道)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冠县分会场收看了会议。

  省市会议结束后,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琳就下一步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指出,今年以来,冠县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空气质量PM10、PM2.5改善幅度分别达到12.8%和12.1%。进入冬季雾霾多发季节,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他要求,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识到位,必须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要求,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做“明白人”,勿存侥幸心理,切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要措施到位,着力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行动,不折不扣将措施落实到位;要责任到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把影响空气质量的问题解决好;要追责到位,加大监督力度,严格问责追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冠县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