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工作总结(通用五篇)

马振华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1

  20xx年沈阳分行法律事务工作紧密围绕及配合沈阳分行发展总体要求开展,在法律风险防范、合同规范审理及法律培训讲座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职法律事务岗设立

  今年伊始,沈阳分行对各部门机关做了调整,原风险管理部改为法律合规部,并专门设立了法律事务岗,使法律事务岗位职责更加明确化、系统化。同时,由于总行在法律事务检查中提出法律文本电子化流程,分行法律合规部于年底联合科技以OA协同为平台建立了电子化审查流程,使文件审查更加效率化、科学化。

  二、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

  20xx年分行法律合规部共审理法律性文件60余份,主要涉及保洁服务、购销合同、租赁合同、广告合同、装修改造工程、电梯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同业存款协议、各类询证函等业务;出具物业管理合同等16份格式文本;下发董事会决议等6份决议版本;修订劳务派遣及银企协议文件。合同审理后实行相互交叉检查履行全面监督与管理,针对合同的每一项条款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推敲,坚决杜绝含义模糊的条款出现在正式文本中,使分行的利益得到了法律保证;进一步理顺了合同签订的审批程序,执行合同审批制度。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新签合同及重大项目在履行当中发生纠纷和问题,有效地规避了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三、开展法律风险培训讲座及宣传

  20xx年法律合规部举行法律知识培训两次,客户经理物权法考试一次,主要方面为客户经理在签署合同及履行职责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及注意事项,同时针对修订后的物权法进行了全面分析,5月份针对全行员工做了银行典型案例培训,使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以合规文化墙为基地每期定期更换案例分析,宣传法律知识、普及风险文化。

  四、法律事务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为了加强法律事务人员的培养,我部门购买了《最新金融风险管理需要》、《银行业法制年度报告》、《商业银行信贷法律风险分析》、《人民法院案例选》、《银行业监管与金融创新》等相关书籍进行学习,同时及时关注两高下发司法解释更新知识体系。积极参加总行组织的为期两天的法律培训,并保存录音、撰写培训总结为以后培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提高了法律事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2

  一、全面参与集团重大决策、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为子公司、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维护、拓展与司法机关的关系,防范集团运营中法律风险。

  (一)、全程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

  1、参加江苏中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变更为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过程,配合外聘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尽责调查,适时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

  2、参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两个组件公司并购,审查并购文件。

  3、参与股份公司营销政策的制定,审查制度合法性;评估、修订变压器销售合同文本,审查修改于制度配套使用的《代理商协议》等合同文本。

  4、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南京南站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合作协议审查、修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5、参与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化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和业务开展情况的前期考察、调研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6、参与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的工作,对合作协议、公司章程进行草拟、审查,办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事务。

  (二)、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法律风险提交评估报告,供管理层参考。

  1、1月向相关部门提交《企业劳动管理法律指引》,对企业常见的《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适用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与指导。

  2、2月向集团领导提交《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对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3、6月向集团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提交《20xx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评估报告》,对因公司不规范行为引发的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原因、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检查异地子公司法律工作开展情况。

  1、为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建德三师水泥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拟定和解方案。

  2、调查、处理江苏中电输配电有限公司与大唐漳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变压器质量纠纷,提出了可行的处理方案、建议。

  3、协助企管部处理临时用工陶纪明的工伤补偿事宜,与对方协商达成协议。

  4、对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草拟书面函件与客户协商;对客户违约,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合同,指导销售员从客户处取得违约证据,如公司推迟交货,指导销售员取得对方书面认可手续。全年共为子公司、职能部门提供各类法务服务60余次。通过上述工作,化解纠纷,弱化矛盾,避免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形象。

  (四)、检查、监督江西景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监督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务工作开展:保持与外聘驻公司律师的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

  2、要求江西法务对全部涉外采购合同进行梳理,对未履行完毕的每份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给予说明并给出法律意见。

  3、监督合同履行,及时处理纠纷:对因付款延迟导致大量供应商不满引起的合同履行问题进行协调,提供解决方案;对于供气公司要求涨价引起的重大纠纷,适时指导、草拟函件,提出法律建议等。4、与其它部门合作,参与公司项目的决算工作。

  (五)、积极维护和拓展外部司法关系,为解决集团法律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维护与扬中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关系;拓展与省高院、镇江中院、江宁法院、江宁公安的联系沟通,与两地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

  二、基础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清收应收账款,维护资金安全。

  1、工作业绩:

  ⑴超期货款:全年共处理超期货款4253.6万元,其中20xx年遗留2088.8余万元,20xx年新移交2164.4万元。截至20xx年11月底,共回笼超期货款2370万元,清户169户。

  ⑵离职销售员欠款清理:经过一年时间的诉讼,第一批诉讼的25件离职销售员欠款案件一审已全部结案,回笼欠款15万元。

  2、工作措施:

  ⑴超期货款方面加强诉讼力度。为加快超期货款清收速度,重点通过诉讼方式清收。积极协调各方,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诉讼案件29起,结案23起,结案率80%,另有2起案件已冻结金额73万余元。全年通过诉讼而回笼货款621万元。

  ⑵坚持出差,深入每个客户实地了解货款逾期支付情况,对客户提出质量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回笼货款。

  (二)、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评审全集团对外经济合同。

  1、审查、草拟重大合同:参与谈判、审查与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保险合同,与人民电器厂、华达物资公司、正泰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与德国海德里希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的重大合同,提出法律意见;起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与上海地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专利许可、技术合作开发协议等重要合同。

  2、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做好日常合同评审工作:今年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问题,法务部发扬团队精神,精诚团结,加强合作,克服困难,保障合同评审日常工作按时完成。

  ⑴截止至11月底,评审变压器销售合同2800余份,重点审查客户资信,识别安装公司、皮包公司等履行能力不能保障的客户,预防法律风险。

  ⑵对非标产品库存,逐份审查合同,向运营计划中心核实履行情况,分析法律风险,对每台产品给出处理意见。⑶对在评审中发现的未签订合同先发货、预付款(全款)未到先发货引起的法律风险予以汇报,指出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3、评审集团及股份公司采购合同2900余份;基建及其他合同193份。对此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是否与招标结论一致;对采购特殊产品如危险品、劳保用品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特殊生产许可的,严把资质关,审查供应商相关证照;对生产、质检用设备要求留质保金;根据运输公司人员协助卸货受伤事故,提示完善采购合同文本,预防将来再发生卸货人身损害风险。

  4、评审光伏产业子公司各类别合同合计698份(国内销售220份,国内采购478份),着重审查对方单位资信,对合同提出了修改意见。

  5、根据新公司的建设及集团各子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修订标准合同范本。

  ⑴根据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建设进度,及时制定销售合同文本。

  ⑵根据劳动争议仲裁经验,重新修订劳动合同文本,使之更加完善。

  (三)、规范商标与工商登记管理事务,维护公司知识产权。

  1、为建立商标管理体系,在集团内实施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定《集团商标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

  2、打击商标侵权和对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江苏宝亨新电气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电工设备厂、国际中电集团、中电变压器股分有限公司等使用与我集团近似商标,利用字号相近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集团已对以上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共3起案件。其中不正当竞争诉讼一审胜诉,判决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对方赔偿30万元(对方提起上诉,二审中);其余两案仍在审理中。

  3、为策应变压器、组件两大产品的海外销售,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按注册方案推进海外商标注册,上半年共取得国内外17件商标权证。

  4、及时办理工商年检及日常工商行政事务,确保集团及子公司各项工商登记合法、有效:办理中电电气(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登记;办理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成立工商登记;办理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收购而引起的工商变更、外资注销等各项事务;办理江西景德半导体新材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办理集团、各子公司各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等事宜。

  (四)、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法律培训与宣传,努力提高集团管理层和员工的法律素质。

  1、按年度培训计划,本年度共对新上岗的营销员进行合同法培训4次,培训人次120人,课时16课时。

  2、为了提高集团及子公司人事管理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安排外聘顾问杨惠弟进行劳动法相关知识培训2次,重点讲解了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用,劳动关系建立、解除等法律知识和实践要求。

  3、针对近年职务犯罪多发,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为教育销售员,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在半年度营销会议上对全体与会销售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培训。

  4、在《中电人》法律专栏发稿,进行法律教育宣传。共刊载《安全案例宣传之资信调查》等篇法律宣传教育文章,为员工工作、生活中常遇法律问题给予法律指导与宣传教育。

  三、运用专业技能,一方面以法律手段维护集团利益;

  一方面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法律智慧,避免集团卷入重大诉讼,减少案件索赔额,维护集团形象。本年度通过妥善办理诉外、外诉经济案件共为集团挽回损失60万元;减少索赔839余万元。

  1、诉外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⑴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高邮海光照明器材厂仲裁案:因研究院定作的太阳能草坪灯灯具和太阳能路灯灯杆质量与客户天津镇洋公司的合同要求不符,导致天津镇洋对我公司提起质量纠纷诉讼,在妥善处理天津镇洋案件后,少支付天津镇洋公司货款20万元;对高邮海光申请仲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联系到行业协会专家出具鉴定结论,争取到胜诉机会;4月双方达成调解:高邮海光退还货款、支付赔偿共计40万元,自行拉回有质量问题的灯具。该事件引发的两个案件通过努力共为公司挽回损失60万元。

  ⑵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南京康中科技有限公司货款返还仲裁案。1月份对康中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按协议返还货款130多万元,在仲裁过程中发现对方有到期债权,及时向玄武区法院申请保全,6月该案也达成调解:对方同意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共计15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申请执行。

  2、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处理情况:

  今年外诉经济纠纷案件发生较多,全年共处理5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700万元。自20xx年以来金融危机造成外部市场环境恶化,同时因公司各层面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尤其是业务经办人缺乏足够的工作责任心,未尽谨慎义务,使本可避免的纠纷因处理不当引发了重大诉讼。法务部积极应对,精心准备,力争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具体情况如下:

  ⑴芜湖天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案: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09594元,经协调达成调解,仅支付本金和诉讼费,对方放弃利息4万元。该案暴露公司管理上两个问题:一是在建基建项目未依法报建,设计方案修改未及时报批,造成工程无法竣工验收;二是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尽责,人员交接后互相推诿。

  ⑵安徽众安实业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承担质量赔偿的连带责任,支付500万元。该案发生后,及时调查取证,向公安报案,因调查及时、手段得当,使对方在11月份撤诉,避免了公司卷入一场高额索赔纠纷。该案发生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人为谋取不法利益私刻我公司印章伪造合同,另一方面是公司的报价、标示制作、领用等方面缺乏登记管理措施,无人进行跟踪,使他人得以利用漏洞达到不法目的,使公司卷入无谓的讼争。

  ⑶上海永续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要求我公司支付货款67万余元,法院一审驳回该单位对半导体公司的诉讼请求,对方败诉。该案的胜诉体现出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意义,合同条款的完备使公司取得诉讼先机。

  ⑷常州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方要求我公司支付违约金900余万元,并对公司银行帐户进行了冻结,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该案发生是因经办人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重大环节无法律意识和常识,对已解除的合同无书面手续,导致引起重大诉讼,经两次开庭,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⑸洛阳市坤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中电电气(南京)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反映合同经办人缺乏基本的商业交易业务技能,对收货、验货、退货、发货等重要环节的处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风险漏洞。案件经两次开庭后与对方达成调解,为公司减损二百余万元。

  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情况:今年共发生劳动争议案件7起,数量比往年大幅降低,仲裁请求277859.4元,给付金额58348.1元,减少索赔21951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严厉打击职务犯罪,追究犯罪人责任,挽回公司损失120万元。

  1、石志斌侵占公司财产案件:该案已结案,石志斌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其在乐山的房产等分别进行变卖和出租,挽回损失30余万元;

  2、宋如峰挪用资金案:被挪用的90万元已追回。

  3、魏灿龙挪用案:已初查立案,对其已网上追捕;祝建飞、严明武挪用案作为共同犯罪已经立案,并已经网上追逃。

  5、陈必林挪用案:因其金额较小,直接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已经判决确认应给付款挪用金额8280元,因对方地址无法查实,公告判决,目前正在申请执行。

  五、工作中的不足

  1、对子公司的监控还不到位,除合同评审监督流程外,在其他方面的监督力度较弱,风险防控子流程未建立。

  2、当年移交欠款的清欠率不高,与责任状要求有差距。主要在于:第一,工作创新不够,按老思想老套路进行工作多,对清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研究少,创新少,办法少。第二,与内部、外部的协调不到位,对质量问题的解决拖拉等,司法机关部配合出差办案等都对货款回笼造成一定不良影响,未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三,招标的合同无管辖权,移交的无管辖权的案件越来越多,清欠带来难度。

  3、离职销售员欠款清欠工作进展幅度不大,有待加大力度。

  4、对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纠正还不到位,法律意见及时性有待提高。

  5、合同的履行监督力度不大。采购、销售合同在履行中,总是被动的等待上报问题,主动出击不多,但集团在履行合同中,监督不力,存在很大的风险,造成被动应付的多。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3

  在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经营班子的领导和支持下,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国家法律及公司的相关制度,20XX年度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法律事务部在公司内部管理中,完成了以下工作:

  1、合同评审方面,针对每一份销售、采购合同,作出了评审法律意见,以供参考。全年共评审合同近三百份。

  2、对内部职工管理方面,为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了相应的劳动法律法规,并对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了审查,以保证公司合理合法用工。

  3、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协调处理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和增资扩股事宜。

  4、与市场部、标书组配合,处理投标及因投标产生的一系列事件中涉及法律的事宜。

  5、配合处理了一部分公司产品质量问题,今年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多起。法律事务部派人陪同营销中心到贵州六枝协商质量赔付。

  6、积极配合公司对新源公司拆迁赔付的谈判。法律事务部专门查找相应的法律法规,就拆迁赔付与公司钟总、彭经理一道在旌阳区政府与相关主管部门代表进行了谈判,表明了公司的态度,希望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实际损失进行赔付。

  7、积极配合总经办进行驰名商标评审工作,20XX年共提起2起商标异议。

  8、积极配合财务部处理用友软件四川分公司U9项目。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并已履行。

  二、法律事务部在公司法律诉讼方面,完成了以下工作:

  1、李思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经过旌阳区法院一审、德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向李思文支付赔偿款10620元,我公司向李思文支付不能经保险公司理赔的赔偿款1269元。

  2、黄达昌劳动争议案。因遗留原因致使人力资源管理存在漏洞,经过旌阳区法院一审、德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我公司支付黄达昌20XX年7月至20XX年8月的加班工资1152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724元。现已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漏洞,该情况不会再出现。

  3、陈后权诉我公司与陈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XX年,我公司承接了彭水县龙射镇供水工程VI标段的建设工程,委托许庭中具体负责,后许庭中又将该工程转包给陈鹏,陈鹏又将工程的大、小支墩基础等工程承包给陈后权。工程完工后,陈鹏拖欠陈后权劳务费80000元。经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诉讼过程中,经该院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陈鹏一次性支付陈后权现金30000元。

  4、山东潍坊中云机器有限公司管辖权异议案。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应按程序移送立案在先的法院管辖,裁定移送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审理。

  三、正在诉讼中的法律事务

  1、绵阳昊池供排水公司因质量问题起诉我公司及绵阳森普贸易公司,要求赔偿损失35万元,该案已开庭一次,仍未判决。

  2、湖南省邵东县界岭乡政府诉我公司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湖南省邵东县界岭乡政府以湖南省产商品鉴定所出具的4份鉴定书为由,说明我公司管材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给其造成损失,起诉我公司要求赔偿。但该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违反鉴定程序,无法律效力;对方称因我公司管材质量缺陷给其造成损失,但又举不出损失记录和详细金额,也无保险公司报案记录。纯属捏造事实,现该案已庭审结束,等待邵东县法院宣判。

  四、已经审理完毕,处于执行阶段的案件:

  1、成都正光科技公司,欠1600余万元因现无法查找其财产,暂时无法执行。

  2、康县自来水公司欠款31万元。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多次与法院联系,现暂无可供执行财产,需派人去与法院督促。

  3、汉中燃气公司,欠款3万多元。根据双发达成的还款协议,该公司从20XX年第三季度就未继续还款,现无可供执行财产。

  4、泾川自来水公司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多次与法院联系,现暂无可供执行财产,需派人去与法院督促。

  5、康定供排水公司欠款15万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多次与法院联系,法院推脱工资都无法正常发放,暂缓强制执行,需派人去与法院督促。

  6、湖南省邵东县界岭乡政府,欠款61万元。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界岭乡政府偿还货款63万元,对方拒付,正在强制执行中,已到当地执行一次,回款2万元,当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民风强悍,执行有难度,现正在查找资产。

  五、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收回款项

  1、青海山川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款70余万元,现只差一点尾款和利息未付;

  2、湖南省邵东县界岭乡人民政府执行2万元;

  3、吉林中建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回款450万元;

  4、兰州森普管线有限公司回款20万元;

  5、长沙森普店里设备公司、湖南伟玛电子有限公司欠款由长沙办事处冲抵13300元;

  6、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回款2352.05元;

  7、雅江县自来水公司回款9532.3元;

  8、云南昭通回款180万元;

  9、成都正光科技公司回款6万元;

  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欠款15万元,因20XX年公司购买土地盖厂房,开发区管委会以土地抵货款,未办手续,导致公司未平帐,建议坏账处理。

  公司另外有些欠款,公司无合同也无评审表,经办业务人员又辞职,无法收集相应证据,如湖北耀德经贸公司、黄梅赛洛天然气公司、旌阳区东湖乡新沟村等,导致法律事务部无法采取法律措施。

  六、处理成都正光互保案中的工作总结。

  20XX年法律事务部工作的重点是加大了对成都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担保欠款的力度。公司因担保,为成都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支付了1950万元,但公司只在20XX年执行回款350万元,还有1600万元损失,今年法律事务部加大了与法院的配合,多次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到成都查找被执行人成都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另外,在今年4月底专门派人在成都商报刊登悬赏广告,成都商报和华西都市报就公司悬赏广告连载了9次,影响很大。成都正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悬赏广告非常被动,主动筹资,分二次支付了共六万元,并承诺在明年3月份付清欠款。但法律事务部并不相信其承诺,多次联系,并向其要求近期支付200万元,否则,请求法院对其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七、20XX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力度进行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因公司法律事务部人员只有两名,为了节约清收成本,无法派人与欠款单位核实和谈判

  每笔欠款支付情况。希望设置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的激励制度;公司财务部应尽量早点将应收账款需要法律事务部清收的转交给法律事务部,以便法律事务部计划按照步骤进行催收。

  2、继续对公司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以减少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3、继续加大力度调查了解成都正光科技公司的财产,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工作,以便供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与旌阳区法院、德阳市法院配合,办好本地诉讼案件,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

  5、加强对公司员工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4

  20xx年转眼就过去了,在这过去的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公司各部门鼎力配合下,经过我们两位同事不懈努力,我们在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们在集团公司正确领导下,全力处理好公司涉诉案件工作,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挽回公司损失。

  本年度公司主要有十二件诉讼、仲裁案件,其中较大的案件有:

  1、XX诉XX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系由窃贼到XX二期业主XX家中实施盗窃,引发的业主对物业公司安保服务不满所产生的诉讼,在法院主持下,经过我们多次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最后以调解方式结案。一方面最大限度减小了公司损失;另一方面,通过诉讼我们也发现了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的不足,并已将相关意见提交给了物业公司,为物业公司日后更好的进行管理提供了法律参考。

  2、XX业主委员会诉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纠纷仲裁案,该案系因物业公司与XX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XX物业公司应支付给业委会的办公经费问题产生的诉讼,其主张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办公经费达2万余元。经调查发现,该业委会提出诉讼并不能取得过半数业主同意,在此基础上,采取迂回手段拖延时间,直至新业委会成立,由于新业委会偏向于支持物业公司,该案最终以未能在仲裁委立案告终,为公司节约了成本。

  3、XX公司诉XX侵权纠纷案。XX公司于20xx年与XX签订场地租用协议,从XX手中租用位于XX的场地一块,后因XX与场地实际所有人XX租金纠纷,导致XX公司堆放在场地内的建筑机具无法取出,经多次与XX、XX沟通未果,后诉至法院,通过法院主持调解,最后XX同意XX公司撤场,挽回了XX公司大量建筑机具无法使用的损失。

  4、XX诉XX公司劳务纠纷案。该案系XX施工队因劳务工资问题产生的诉讼。接到案件后,我们仔细分析了案情,并搜集调查了大量证据,最后认定:XX为XX路劳务分包单位-XX劳务有限公司人员,从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能证明XX是我公司人员,顾其向XX公司主张要求支付其劳务工资没有法律依据,我们据此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应的答辩意见,现该案尚在人民法院出具审理过程中(已经过庭审,但判决至今未出,但从与法官沟通情况看,该案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可能性非常大)。

  5、XX等6保安诉XX物业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6保安因公司未与其签劳动合同、部分保安未买保险、超时加班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6保安起诉金额合计达28万余元,经过对6保安多次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最后达成参照公司辞退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再额外增加2各月工资,XX等6保安离职的处理方案,总支出不到5万元,最大限度为公司减小损失。另外,在处理此案过程中,我们还及时提醒物业公司完善与员工的合同签订,对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及时辞退,以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6、其他正在进行的案件。

  7、集团公司诉讼案件。

  二、非诉讼案件的处理。

  1、与客户服务部、工程部、预算部一起作好XX四期、五期交房工作,通过与几个部门协力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尽可能地将客户交房过程中的问题现场化解,避免了客户与公司矛盾的激化。

  其次是配合客户服务部处理未交房客户问题的,为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谈判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拟写相关协议,及时发出交房通知函,为促进这部分客户交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2、遗留问题的处理。认真查阅相关合同、欠费情况、历史处理纪录,分析找出遗留问题的原因,通过与客户电话沟通、上门拜访、书面发函等多种形式对遗留欠款、逾期付款、逾期办理按揭进行了催办,或收房、或缴纳违约金,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配合招商部对时代广场拖欠租金的业主进行催收,着重处理了时代至尚等几家交租大户的催收问题,均有较大收获。

  4、配合物业公司对辖区内的物业服务提出法律意见,对物业公司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给以解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认真做好合同审查、修订工作,把好合同关。

  合同的审查、修订工作无疑对公司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这项工作做好了,能有效降低公司经营中的风险,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我在这过去一年里主要作了以下努力:

  1、修订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根据公司前期交房中出现的问题,结合20xx年的市场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根据变化着的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由于合同相对更为完善,XX四五期交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明显减少,即使有问题也大多通过合同约定形式规避掉了,同时我们还及时配合客户服务部做

  好客户工作,尽量减少公司因此所受的损失。

  2、严格审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根据与业务单位以往的合作经历制定了部分项目的合同范本,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次是积极参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的处理,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从20xx年4月起对销售合同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及时纠正了销售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疏漏和错误,并加强与营销中心、公司营销管理部等部门的沟通,把好商品房销售的合同关,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因合同疏漏、错误导致公司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时也在此基础上,完善并修订了20xx年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为即将推出的项目做好准备。

  四、积极配合客户服务部做好客服工作,深入地了解和接触客户,为更好地作好法律事务工作提供了便利。

  由于法律事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都是公司与客户发生密切联系的部门,我在做好法律事务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通过配合客户服务部与客户沟通、协商和做解释工作的机会,更深入地接触和了解客户,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充分运用到法律事务工作中,使我们在以后处理客户问题时更加得心应手。同时,在做客户解释工作时还充分运用到自身法律知识,为客户答疑解惑,尽可能地化解客户与公司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公司形象。

  以上是法律事务部对一年来工作的总结,回顾过去的一年,尽管也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仍还有不足的地方,如工作经验还有所不足、工作效率上还有待提高、思考问题的思路还不够开阔。对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竭尽全力去改进,力争把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做的更好,确实地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努力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5

  按照《销售公司20xx年法律工作要点》的要求,一年来,销售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在总公司的指导和销售公司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股份公司法律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从企业依法治理、合同管理、纠纷处理、法律风险源分析预防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调动各种资源,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股份公司“四五”普法指导意见和总公司“四五”普法规划及依法治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销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深入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内外各种资源,力求使企业在法治范围内做到规范运作,努力达到依法治企的目的,销售公司年度法律工作总结。

  1、分层次做好全员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及基层员工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对于领导干部着重做好法律意识的加强以及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工作,而对于具体岗位人员则偏重于专业法律知识的辅导,以法律理论知识结合上级公司下发的典型案例评析、纠纷案件分析等资料及时组织学习,如对投资计划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法、土地法、公司法的学习;针对目前在公司某些岗位出现了一些与职务相关的犯罪的苗头,对业务部及驻外油库营业室关键岗位进行了以刑法为主的普法教育,对贪、挪用公款、职务侵占及侵犯商业秘密等罪名进行了着重讲解,以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在今年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公司即组织所有配车的人员及全体驾驶员进行了道交法的学习。同时,公司还决定在新员工入厂教育增加三个小时的法律教育时间,以增强新员工的法律意识。全员普法工作的开展,使公司上下逐渐培养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使全体员工能以法律为武器维护企业和自身的权益,推动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公司领导对企业法律工作更加重视,有力的推动了法律工作的开展。

  2、积极配合公司其它部门,做好法律保障工作。由于目前公司法律事务尚未实行集中管理,在各部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时候就需要法律部门的积极配合。一年以来,公司法律部门配合业务部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进行了各种法律事务方面的咨询,提供了公司所需要的文书资料,在公司对外事务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3、在事关公司发展的重大事务中,法律工作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在网络建设工作中,今年公司的网建任务比较繁重,但是公司并没有因此而放松网络建设的质量。一方面公司加强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对网络建设中常用的法律进行了强化,以提高他们在网建工作中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在年初就聘请了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公司的网络建设相关合同严格审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二是在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招标时有法律工作人员的参与,对投标人进行审查,以确保招标程序合法有效。

  (二)夯实基础,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事务的基础工作,根据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销售公司相应制定了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大了合同管理力度,年度工作总结《销售公司年度法律工作总结》。按照目前公司合同是以各部门自行管理为主的实际情况,公司法律部门严格按照总公司的规定,建立了合同的签约授权、合同专用章、合同招标、合同文档管理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使合同管理更具可操作性。今年以来,在合同管理工作上所做的改进主要有:

  1、夯实基础,对合同基础资料、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得到加强。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实行分类、分期管理;建立合同动态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分析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合同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办公室刻制、启用,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使用,合同的签订要严格执行“三项审查”制度,用章必须要有主管领导的签字。

  2、狠抓制度的落实,避免有令不行的情况。在总公司的指导下,公司建立了比较符合现状的管理制度,但是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那就会使现在这种合同分散管理的情况完全得不到制约。公司明确,各类合同须经审查和批准,未经审查和批准的合同,办公室不予盖章,财务部门不予结算付款,合同的订立、审查、结算等必须按规定执行。

  3、除了各种经济合同之外,把员工安全生产合同、劳动合同等也纳入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围之内,使合同管理更加恰当的为公司服务。

  (三)消除陈年旧账,搞好纠纷处理工作

  销售公司以往经济纠纷较多,今年以来公司积极妥善的处理了部分历年转接的纠纷,挽回了企业的损失;今年则没有发生新的纠纷案件。

  (四)法律风险源分析工作

  我们学习了总经理在销售工作会议上有关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的专题发言,结合南方市场的实际情况,对销售公司法律风险源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主要存在于这几个方面:

  1、销售网络开发方面所形成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所有权欺诈、土地权益以及相关手续的风险;

  2、经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的风险,主要是赊销引起的货款回收风险;

  3、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违反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所引发的行政性罚款等;

  4、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如在产品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事劳资管理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所引发的纠纷等。

  二、目前法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工作参与企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

  作为在法治国家中的一个现代企业来讲,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企业的中心工作中,可以说随时随地都要与法律打交道,这在股份公司法律工作电视会议中体现得非常明显。但是按照公司目前法律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法律工作范围仅仅局限于在合同管理、纠纷处理及少数事务性工作;从深度来看,也仅仅是做一些简单的程序性工作,很难从实质上起到维护企业权益的目的。

  (二)法律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还需加强

  今年公司销售网络的增加,抽调了法律工作人员参加,由于时间和精力实在有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一方面公司法律工作人员尚未取得法律资格证书,实际工作经验还显不足,对于工作也有一定的影响。

  三、明年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强化法治意识,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

  公司领导十分支持法律事务工作,在明年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工作的力度,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活动,使全体员工逐渐培养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法律事务工作要更积极地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在合同签订与履行、投资项目等工作中严格把好法律关,完善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使法律工作能从实质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通过各种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通过自学、参与培训及交流等手段,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实际经验方面的能力,取得法律资格证书,这样才能搞好的维护公司的权益。建议上级公司能多组织相关的培训和交流,学习先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并进行交流推广,以其之长,补己之短。销售公司的法律工作在总公司的指导下,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离我们的目标还相差甚远。在总公司的关心和销售公司领导的支持下,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克服困难,夯实基础,使销售公司的法律工作进一步加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