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依法治市学法用法办公室工作要求,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结合单位实际,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5年“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决策。依托去冬今春的城乡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村务公开条列》为契机,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律文化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要求各乡镇(街道)以推进“四大民主”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做到凡是涉及民生民权的热点、难点问题、惠民政策、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不受影响,利用换届选举,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加强了村级民主监督,进一步增强村务公开工作对农村法律建设的促进作用,发挥好村务公开对城乡社区组织建设的政治保障作用。
今年,着重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营造氛围等方面整体推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将法律文化的主题深入人心,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文化氛围,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以强化组织建设为先导,构建法律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制订方案、组织实施,齐抓共管、整合力量,宣传推动、督办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整体效能,建立健全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工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法律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
(三)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依托,搭建法律文化建设的有效平台。以乡镇、社区为载体,把法律文化建设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结合,与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等活动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社区法律文化设施,开发法律文化景观,为群众接受廉洁教育提供便利,让每个社区有法律文化宣传志愿者队伍,有法律宣传栏,有法律书报架,有醒目的法律提示牌,有法律文化学习室,有一个法律举报箱等。同时,在城乡社区中开展了“学英模、倡法律、促先进”等近百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做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律文化活动。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了党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树立了村、社区党员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加强法律建设的理念,营造了村、社区浓厚的法律氛围。
随着法律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与加强,群众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法律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但是还有一部分党员和群众对基层法律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这项工作缺少认同感和参与热情。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问题:
(一)群众及基层干部对法律文化进基层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群众和基层干部对法律文化进农村、进社区的意义和目的及其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一部分群众认为,法律文化建设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的事情,与老百姓、普通党员没有什么关系,群众人微言轻,手中无权,又没有产生腐败的基础和条件。老百姓没有大的必要参加法律文化建设。有了这种思想,部分群众和基层干部忽视了法律文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在工作中不理解不支持法律文化建设。
(二)法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必要的硬件设施。目前我市绝大部分村没有文化娱乐场所和娱乐设施,有的甚至连村委会的办公用房也没有,更谈不上法律文化活动室。此外,还缺乏电影播放、录像播放等设备,群众的文化娱乐活动较少。
(三)基层法律文化建设的内容不够丰富,形式单一。法律文化是以法律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特定文化,是法律的特殊性与文化的普遍性的有机统一,是法律内容与文化形式的巧妙结合。由于农民本身文化素质不高,因此需要通俗易懂的法律文化。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法律文化进农村,仅仅通过在农村悬挂法律标语、送几场法律戏和电影,很难在广大农村形成一种法律氛围。同时,法律文化内容的选择缺乏针对性,存在法律教育内容老化、理论与实际脱节等问题。有的选择了法律格言,却大部分是古人名言,群众看不懂,理解不了。有的只是选择一些领导人的长篇讲话,群众觉得过于枯燥。
基层法律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不断以宣传为抓手,以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为载体,在全县积极开展法律文化建设。
(一)加强宣传,在人民群众中形成认同感。开展一系列短平快的法律文化活动,造氛围,出声势,建立法律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将法律文化融入到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充分发挥现有的宣传画廊、社区小报和社区阅览室的作用,宣传画廊要辟出一定的版面,社区小报每期要开辟党风法律专栏,社区阅览室要专门设立法律书架,宣传党风法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提供最新的反腐倡廉工作动态、成果、反腐时评和优秀文艺作品。在条件好的社区建立法律网站,开设法律论坛、居民心语等栏目,充分发挥网络容量大、形式新、透明度高、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讨论党风法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党风法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建议,增强党风法律建设声势和社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法律文化建设提供阵地。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全县村(居)委会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服务和活动用房问题。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落实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司法局的领导和农场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础工作,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建设“平安武湖”,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现将我们上半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20XX年上半年,武湖司法所在武湖街工委、农场党委和区司法局的支持和帮助下,武湖司法所的全体工作人员搬进了新的办公场所。面对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面貌一新的司法所阵地不仅本所全体工作人员感到欣慰,区司法局领导和武湖农场的各位领导也赞不绝口,给予了高度评价。武湖司法所原办公地点非常狭小,办公条件艰苦,群众办事极为不便,新的司法所办公楼总面积450平法米,共设有一所三中心,调解庭、档案室、会议室、心理咨询室、所长室、休息室。所有科室都配置了崭新的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设施。于此同时,区局为了支持武湖司法所还分配一名新同志到所里工作,使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从原来的`4人增加到现在5人,队伍得到扩充,力量得到增强。今后武湖司法所将加大软件的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保障能力、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活跃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全面规范好司法所的各项建设。
二、抓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为了提高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武湖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三、抓好四大板块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一是抓好普法工作,全力推动依法治理取得新进展。
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总结汇报)之年,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全场的具体情况,司法所在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组织了全所人员学习“六五”普法文件精神,掌握了各项指标要求,为“六五”普法顺利开局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 “法律进机关”、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通法律咨询电话。在接待中,公开法律咨询电话。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半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大大避免和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及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了街道、分场、队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基层调解委员会,按队设人民调解员。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农场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上半年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20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7件,调解率为99%,对尚未调处的1件也正在积极协调,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辖区的稳定、平安、和谐。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4次深入到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各类纠纷3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涉及相关人员2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相关人员44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武湖地区的和谐稳定2015年社区司法工作总结5篇工作总结。
三是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全力助推地区发展
1、积极开展学习,明确责任。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构建法治武汉”、“六五普法”等主题学习活动。明确了司法所在开展主题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责任。
2、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上半年以来我所根据上级部署和武汉市“治庸风暴”的活动要求,大力开展了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集中整治活动,将整治活动纳入到对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通过集中整治活动,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面貌焕然一新,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倡导诚信建设,法律工作者队伍树新形象活动成效明显,法律服务所工作已全面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无对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所的投诉。
3、积极开展帮扶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我所亮点工作,是我所司法行政工作的硬质品牌,近年来每年完成的法律援助任务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在都能称得上较高的水平,真正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今年以来我所已承办的2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4、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法律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证明法律服务无禁区,不断探索、改进、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强化自身服务水平。我所现已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20XX年上半年的各项法律服务指标,有些甚至超额完成。
四是抓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全力预防重新犯罪。
自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我们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规范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不重不漏。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武湖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监狱、劳教所共同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在管理上狠下功夫气力。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就业、落实责任田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优惠政策,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积极配合社会各界人士,社会自愿者、先进典型人物,深入其家庭,开展帮教活动。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现我所现接管的“二老回归”人员42名,社区矫正人员17名,到目前为止均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
上半年我所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等工作虽然有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我们的工作距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在工作当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是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争取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半年,我们将在农场党委、政府和区司法局的领导下,不断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深入扎实的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扎实抓好“六五”普法法制教育活动的启动工作,细化“六五普法”目标,强化责任的落实;
2、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继续狠抓“大调解”机制的落实,切实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服务规范化建设。
4、继续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力度,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零重新犯罪。
5、强化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为企业提供各项法律服务活动。强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及时高效地完成。
6、以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为目的,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学习较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