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召开第三届督导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黄飞

新疆警察学院召开第三届督导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导读: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作用,10月9日下午,学院召开第三届督导委员会工作总结暨第四届督导委员会成立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第三届教学...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作用,10月9日下午,学院召开第三届督导委员会工作总结暨第四届督导委员会成立会议。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第三届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李娟同志和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第四届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张斌同志以及第三届、第四届教学督导全体成员、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负责人孙书洁主持。

  教务处负责人孙书洁首先对院领导的到会表示感谢,介绍了此次会议的参会人员、任务和议程,宣读了教学督导委员换届文件。教务处副处长包成代表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室对第三届教学督导委员会近三年来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汇报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安排。

  张斌副院长代表新一届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全体教学督导委员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对教学督导委员会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教学督导工作一定要有责任心和责任感,主动作为,才能履行好职责。他还希望教学督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针对教学督导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探讨,并表示对本届督导委员很有信心,会努力带领督导委员一起把督导工作做好。

  李娟院长代表第三届教学督导委员会,首先向第四届督导委员们致敬,并指出新一届督导委员都是学院各系部的领导和教学骨干,都是在义务为学院教学质量的提升辛苦付出,但要成为合格的`学院督导委员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必须有爱,对事业的热爱,对学院发展的热爱;二是必须有责任心,这是做好督导工作的前提;三是必须具备公道正派的品质,只有这样才能在督导过程中让教师信服;四是必须具备良好的业务功底,只有自己精通教学工作,才能指导其他教师。李娟院长还希望各位督导委员不能停留在一般层次的检查督导,要多做研究调研,为规范教学、提高教学水平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方案,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督导职责,为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的提升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