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林业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有关人员参加的林业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组,对xx年以来,我局及其委托的森林派出所办理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认真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础标准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主体合法:从xx年元月至今,我局适用一般程序立案办理的19件,全部以林业行政机关名义实施处罚,而且严格在法定职权内和管辖区域内实施,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2、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每个案件的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主要证据都具有较强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3、适用法律正确。实施行政处罚都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引用法律的条、款、项、目准确、完整,行政处罚种类与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凡有法定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情节的,都严格按法执行。
4、程序合法。我局认真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在调查取证时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都告知当事人听证权,每件行政处罚都有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需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立足林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抓好四项措施落实,全县林政执法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狠抓业务素质培养,大力提高执法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讲座,组织集体学习等形式,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以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树立主动服务观念,全面实行服务型执法。我局通过及时了解社会的急需,变被动为主动,把方便、支持林业生产、经营、加工视为责无旁贷的使命,在“热情服务”上狠下功夫,对林木采伐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等证件的办理实行提速和限期办理制度,做到“零距离接触、零差距办事、零障碍发展”,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检查稽查力度,保护绿化成果。我局严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限额采伐,做到伐中监督、伐后验收。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类涉林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有力的打击了各类毁林行为,保护了绿化成果。
重视林业普法教育,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我局在做好工作人员普法教育的同时,坚持做到“送法上门、送法入户”,系统全面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变过去的“内向型普法”为现在的“外向型普法”,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接受全面、系统的林业普法教育,熟悉林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他们的知法、守法意识。
三、文书规范案卷质量较高
1、立案情况
审批文书齐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有案情来源,案情记载;有承办人的意见,注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有处罚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立案。
2、调查取证情况
调查取证阶段是案件处罚的关键阶段。我们做到勘验检查有笔录,有时间、场所记载。现场检查内容清楚,记录准确、客观、全面,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及签名意见。询问笔录内容完整,做到有询问时间、地点,一份询问笔录记载一个被询问人,有两名执法人员签名,有被询问人签名,涂改处有被询问人捺印、盖章。依法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调查取证事由正当,地点准确具体,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有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取证时间有两名执法人员签名,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有处罚机关的印章和日期,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签定文书合法,案由正确,受托单位适当,鉴定机构,具有法定资格,鉴定的内容,目的明确,程序方式合法,鉴定结论明确,鉴定文书有鉴定部门印章,鉴定人员签字、日期。
3、审查决定情况
案件处罚审批文书规范。统一使用省林业厅制订的文书样本,记载准确,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依据明确,有承办人的意见,处罚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并各有签名、有日期。违法行为处理告知文书,有当事人准确的名称,有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明确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明确告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的期限,有处罚机关的印章、日期。去年以来,在一般处罚案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有记载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违法的事实和证据,有行政处罚具体内容和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当事人均放弃;有作出行政处罚机关的名称、印章、日期。
4、送达和执行情况
回证送达时间、地点、方式准确,内容记载齐全,有收件人签名。罚款人(物)据合法,填写规范,做到处罚机关和罚款收缴机关分离,列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纳罚款期限及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文书没有。xx年下半年,16件处罚案件全部按时办结,xx年上半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3件,没有出现有强制性执行的`案件,结案报告完整,每件案卷都有结案报告,在内容中载明结案理由,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罚没财物都有处理结果,有调查人员的结案意见,有处罚机关负责人同意结案的意见和签名日期等。
5、案卷档案情况
严格执行案卷管理制度,实行一案一卷,使用档案局统一监制的卷皮,有目录,备考表,卷内材料齐全,文书按顺序排列,有页码编号,书写规范,字迹清楚,装订整齐,案卷归档及时。
总结案卷管理和案卷检查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有以下三点: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搞好案卷工作的基础。案卷是林业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凭证和依据,立卷为档是整个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一项职责和任务,必须将其列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重要内容,自觉从维护和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高度来认识立卷为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局领导相当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就案卷评查活动进行研究和部署,并组织工作班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组织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2、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是开展案卷评查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认为,案卷是检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是否依法处罚、程序和行为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的重要标准,是真实反映林业行政执法办案能力,办案质量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案卷质量的提高来推进林业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因此我们在案卷整理及检查中,力求做到法律及条款适用正确、各种材料完备、填写内容齐全、规范、装订整洁,保证每个案卷的高质量、高水平。
3、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是保障案卷质量水平的关键。为及时做好案卷工作,我们专门落实人员,负责案卷的立卷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明确了岗位职责和要求,列入其年度目标工作的考核内容,健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和档案柜。
通过自查,按照高标准要求,我们也发现自身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案卷内文书纸张大小规格不很统一,有纸张规格小于A4型标准,有些文书参照公安文书式样,自行印制,规格A4型纸张,致使部分案卷文书规格大小不一,不够雅观。二是办理人员文字功底参差不齐,有的表述还不很全面、具体,意见栏记载的比较简单。三是办理人员字迹不一,书写不匀,有的文书栏内设计的不很科学,内容多,栏目小,影响到整个案卷的美观和整洁度。
今后,我们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处罚程序和行为,着力提高本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要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坚持高质量、严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案卷检查活动,缺什么补什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力争把林业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20xx年环境行政处罚总体情况
xx市以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一切环境违法行为,并一把尺子量到底,坚决纠正环保执法偏软的现状,严格落实环保违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避免减轻处罚行为,切实做到环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全市共立案调查296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46件,组织听证7件,申请强制执行3件,处罚金额共计1485.58万元。实施按日计罚3件,查封扣押4件,限产停产16件,移送拘留10件,移送涉嫌犯罪2件。
在加强环境行政处罚的同时,我市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依法将行政处罚信息在我市市县环境保护部门站上进行公开,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争议案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办法
随着《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深入实施,我市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宣传学习,并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行为规范到位。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应诉工作规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20项行政执法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
调整了环保局案审委员会,明确职能职责,局长履行案审委员会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为案审委员会成员,案审委员会办公室由局内设机构法制工作机构承担。所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实行立案、告知、听证等程序,处罚金额一律由局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表态,有效避免自由裁权很难把握的问题;对重要违法案件的查处,主动邀请公证部门全程参与,力求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适当,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教常态化。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现场会、聘请专家专题讲座等方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环保法律培训;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加强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高全民环境忧患意识和守法意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持续深入学习研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环保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能职责和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过错责任制。我市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凡在执法岗位工作的,必须参加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取得xx市政府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在日常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我市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查处分离制》、《环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执法责任制度,对环保执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从严处理,有效杜绝了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的情况发生。
(二)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为打击各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和调查处理,我市重点建立了“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考核奖惩”四大联动执法机制,通过加强“培训、投入、考核、宣传”四大保障措施,确保环保、公安部门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中权责明晰、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建立责权一致、规范有序、高效联动的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我局监察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支队建立了联动机制,在涉及到具体的案件中,环保部门可以提前请公安介入,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收集到第一手详实的证据,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20XX年,全市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12起。
(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报送和公开落实到位
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由环境监察机构负责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旦下达,工作人员及时通过“12369”系统予以填报,并按半月和月向省环境监察执法局报送全市环境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全市在环保局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20XX年对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246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经验与不足
(一)好的做法。xx市环保局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时,严格落实“查处分离”制度。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负责调查、证据收集、现场勘验与法律文书送达,并形成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局法制机构负责证据和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文书。环境监察执法机构与法制机构互相监督,既能大大提升办案质量,又能预防外部因素对案件的干扰,确保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全部到位。
(二)不足之处。一是环境执法队伍数量不足和素质欠佳。环境行政执法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工作,内容的庞杂、范围的广泛,都必然要求执法人员的高素质。然而,目前我市的环境行政执法队伍比较薄弱,主要表现队伍的数量明显不足,缺乏精兵。面对分布广、数量多的污染企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各部门之间联动不够。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如果部门间的配合到位,环境执法的质量、效果将大大提升。
四、几点建议
(一)强化职能职责。抓住环境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契机,进一步明确环境执法机构的职责及人员编制数量最低要求,解决长期以来环境监察执法职能不清、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二)强化环境督察。充分运用中省环保督察成果,进一步明确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考核,督促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形成环境执法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交叉执法。通过交叉执法,一是更加有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执法人员间的业务交流,共同提升执法水平。
(四)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积极性,掌握现场检查处置、案件办理等多种业务技能,提高综合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