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总结

张东东

  依据国家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及xx市县以上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市近期开展了针对县以上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跟踪检查工作。

  此次工作我局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巩固GSP认证成果为目的,按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结合GSP认证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药品的购进渠道、药品的分类管理、特殊药品管理、药店的`库房、药学技术人员配备为检查重点,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权限都完成了工作目标,具体跟踪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我市现有县以上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587家,按照方案制定的今年10月底前完成跟踪检查覆盖率50的目标,到目前为止已完成跟踪检查361家,覆盖率61。其中通过跟踪检查360家,1家没有通过。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通过实施认证后确实增强了规范经营的理念,经营中注意落实GSP相关条款的要求,把工作落到了实处;而有的企业则规范经营的管理意识淡泊,落实GSP不到位,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问题:

  1、药品摆放和分类管理方面还有待提高,包括拆零药品未集中存放在专柜、陈列药品未按用途摆放、类别标签放置不准确等;

  2、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方面没有按要求完全做到;

  3、药师不在岗;

  4、药品质量验收记录不全,票、帐、货不相符;

  5、未与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等。

  针对通过检查但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企业,我局给予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随后又进行了复查,使其存在的问题得以纠正,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没有通过跟踪检查的企业,我局将上报省局并建议撤消其GSP认证证书。

  总之,通过第一阶段的GSP跟踪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了GSP的认证成果,提高了经营者规范经营的意识和水平。我们又认真总结了第一阶段GSP跟踪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为第二阶段的GSP跟踪检查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为探索更科学、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