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和监察法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省、市、县纪委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统一部署,现结合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扎实开展**特色*思想及《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等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构筑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堤坝,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此次教育系统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十进十建”中的“进党委”、“进机关”、“进校园”展开,其主要内容为:
(一)进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日程和中心组学习安排,建立健全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推动正风肃纪反腐斗争向纵深化发展的日常工作和学习制度。(责任单位:局党办、教育系统各党总支、党支部)
(二)进党政机关日常工作和学习安排,建立健全支部主题党日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正风肃纪反腐与本部门本系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各项制度机制。(责任单位:局党办、监察室)
(三)进学校、进课堂和社团活动,建立健全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的监督教育制度,使教职员工及广大学生守法律知敬畏。(责任单位: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民办学校)
三、实施步骤
“十进十建”教育活动从5月份开始,12月底进行总结。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5月)。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结合各自实际,专题研究“十进十建”教育活动,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施工图,列出时间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6月15日前监察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至11月)。各学校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进学校落实工作,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成效明显。7月1日前向监察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同时每月25日前由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和民办学校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0年12月)。各单位及时总结工作亮点,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放大的典型经验做法,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相互交流,不断巩固教育活动成果,并于12月20日前向局监察室报送年度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杨__同志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张__同志兼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班,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规划和方案,建立清单台账,拿出施工图、列出时间表,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展板、校园文化墙、电子显示屏和文艺活动、校园网站、微信群等新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效果。要将此次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第十九个宣教月活动相结合;与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与学校精细化管理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要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查漏补缺,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把握上述时间节点,按时保质把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总结、年度教育活动工作总结报送教育局监察室。教育局将成立工作专班要按照每月督办、每季小结、半年验收、年底考核的要求强化对教育活动的指导、督办和考核,扎实推进活动开展。为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教育局将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内容考核进行考核。采取实地调研、创新示范点、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教育活动落地生根。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