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

阿林

2020年以来,我市坚持就业优先主线,继续贯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就业压力,全力推进各项就业创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展顺利,促进了全市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10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2994人,占全年目标任务65000人的112.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892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7063人的104.8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700人,占全年目标任务4200人的111.9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9%,比控制数4%低1.41个百分比。全市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7655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77000人的99.43%。其中自治区内转移就业42579人,占劳务输出总数的55.62%;向自治区外转移输出33979人,占劳务输出总数的44.38%。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主动应对新形势下就业压力

1、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配套政策。一是积极出台就业创业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20〕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2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草拟相关配套政策。二是草拟企业用工支持方案。为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结合《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专题会议纪要》(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348号),再次修改和完善相关政策,形成《服务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用工支持方案》(送审稿)呈报市政府审定。

2.扎实推进“双创”工作。一是继续将 “扶持创业促就业项目”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工程”加以推进,旨在促进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改教人员和农民工、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截止11月22日,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35笔,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7.83%。预计到12月底,完成扶持创业17800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笔2.5亿元。二是积极落实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截止目前,全市累计认定“创业带头人”71人;认定“创业示范基地”56个;认定“创业孵化基地”26个,各基地已入驻企业达1192家,通过创业带动就业9000多人。同时,全市组建了一支35名创业专家组成的新型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引入优质创业项目600多个,为全市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创业融资等指导服务。三是做好各类补贴发放工作。为3家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发放房租和宽带接入费补140.8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发放场地水电补贴56.74万元,社会保险补贴21.87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4000元。共为8家企业发放新增就业岗位社保补贴1123人72.05万元。

3.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圈。一是建成四级联网的就业服务圈。目前,全市128个乡镇(街道)、364个社区和316个重点行政村共808个平台网点已经建成使用,实现市、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积极开展人力资源调查、就业失业人员登记、就业岗位和用工信息发布等“网上春风行动”,确保城乡劳动者在“家门口”就能自主获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全市劳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的服务新格局。二是建成充分就业县(区、开发区)。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充分就业县(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20]25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县(区)、开发区工作。经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95%以上的社区被认定为XX市级充分就业社区。2020年上半年,我市新增2个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新增43个自治区星级充分就业社区。

(二)积极统筹各类群体就业,全力确保劳动者充分就业

1.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开展实名登记回访,为毕业生提供精准服务。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安排专人对其回访跟踪服务并提供岗位信息不少于3次,同时通过微信、微博、手机短信、QQ群等方式,定向发布就业信息。此外,通过建立电子档案、走访困难家庭、开展前期指导和后期跟踪等措施,确保有就业意愿的106名困难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二是搭建对接平台,为毕业生提供岗位保障。XX春、夏季毕业生双选会参会单位916家,提供岗位18990个,进场求职毕业生41793人次。三是开展就业见习,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现有就业见习基地单位163家,提供就业岗位7768个,共接收见习生320人次。共接收见习生650人次,累计实际拨付的就业见习基本补助费用为156.59万元。四是开展公共服务进校园,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先后与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合作,联合举办各类校园招聘会。共举办校园招聘会15场次,共同组织招聘单位916家进校园,提供适合毕业生就业岗位18990个。五是开展面向基层就业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2020年新增56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目前共有“三支一扶”在岗服务人员115名,2020年共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共计320.2万元。

2.公共就业专项活动扎实开展。一是“就业援助月”援助648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目标。全市“就业援助月”期间,在各县、区(开发区)举行25场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共有729多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45782个就业岗位,共有22421人次进场应聘,初步达成就业意向5466多人。全市共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2213户;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835人(其中残疾人64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48人(残疾人57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人数721人;零就业家庭新增5户,已动态消除5户;发放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劳动维权、培训信息等宣传资料25.43万多份。二是“春风行动”为10万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提供岗位12万个,成功实现转移就业2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1.2万多人。三是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采用主分场效果好。今年我市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主会场设在隆安县城农贸市场,分会场设在其他11个县(区)。活动当天,主、分会场现场为8000余名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发放居民养老保险等各类政策宣传资料15000份,受到当地市民群众普遍好评。

3.努力保障劳动密集型重点用工需求。一是会同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江南区政府等部门共同研究我市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用工方案政策,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部门职责,共同做好我市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二是报请举全区之力服务企业用工。2020年1月,我局向自治区人社厅报请举全区之力服务我市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用工。自治区人社厅下发相关通知,并明确各地市指导性任务。同时,市政府将服务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用工列入了全市绩效考评指标,明确各县区、各部门的具体任务,确实保障我市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三是赴外地开展招聘工作。组织市人力办、人才办、就业中心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代表等,到人力资源丰富的贵州省、云南省等地,与当地中介机构签订劳务派遣长效机制,为XX富士康集团输送劳动力,解决用工短缺问题。今年8月、9月期间,贵州、云南相关州市人社局及劳务中介机构已分别对接回访我局及XX富士康集团,跨省区劳务合作初见成效。

4.扎实开展拥军优属工作。一是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 XX警备区关于印发XX市随军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20〕28号)精神, 根据部队的申报及我局的初审,2020年,我市拟安置驻邕部队随军家属40人。二是做好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工作,今年共提供22个岗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三是做好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补助发放工作。2020年上半年,我市发放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补助711人121.8万元。

(三)大力实施就业政策,促进精准扶贫的落实

1.完善政策,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一是结合我市今年脱贫摘帽工作任务,制定出台了《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支持精准脱贫工作任务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16号),明确了全市工作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配到各县区,确保工作有的放矢。二是贯彻落实桂政办发【2020】43号精神,做好我市脱贫攻坚系列实施方案中有关就业扶贫内容的调整完善工作。三是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大培训扶持力度。2020年6月30日,出台了《XX市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管理办法》,《办法》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扶持力度,对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贫困劳动力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桂政办发[2020]43号精神,提高贫困劳动力培训补贴标准,培训期间还给予30元/人/天的食宿交通补助,解决其培训期间的后顾之忧。

2. 多措并举,实施就业援助扶贫。一是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就业专项活动为契机,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利用电视、电台、报刊、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报道及悬挂宣传条幅等途径,大力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在2020年“春风行动”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春风行动”等宣传材料67.85万份;组织了131专场招聘会;为9.89万人提供了就业创业服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35万人;本地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0.09万人;跨地区组织劳务输出成功人数0.7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0.11万人。二是鼓励县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目前我市已有马山县、武鸣区、青秀区启动了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武鸣区针对“七个一批”无法覆盖到的部分贫困劳动力,在18个贫困村开发了水库巡防、山林巡防等共102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上岗就业,每名贫困劳动力给予500元/月的工作补贴。青秀区开发了293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安排贫困劳动力在社会治安巡逻员、公共服务中心管理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公路养护巡查员、山塘水利安全巡查员、森林防护巡查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等岗位就近上岗就业,增加了贫困劳动力收入来源。马山县开发了一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岗位安置500名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029个。三是落实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奖励政策。根据南府办发【2020】12号文件和南人社发【2020】29号文件精神,本地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励。目前,全市共核发7家企业的稳岗奖励7.8万元。

(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XX市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对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和使用管理,确保全市就业补助资金“花得出去、花得安全、花得高效”。截止10月底,我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2,06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支出5,776.6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572.31万元;职业培训补贴支出4,177.52万元; 就业见习补贴支出156.59万元;创业孵化基地企业补贴支出179.6万元;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支出198.46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工作亟待开展。尽管我市从2020年开始,就开展就业实名制工作。但是目前这项业务还处在就业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局面,没有实现就业失业登记与编制、工商、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没有办法约束服务对象主动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随着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普工难招的压力反弹,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加剧,一些大龄低技能劳动者、少部分大中专毕业生仍存在就业困难。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观的转变,他们对工作环境、薪酬待遇、劳动强度要求的提高,也加剧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如我市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招工仍存在困难,特别是富士康XX公司,用工需求大,全年处于招工状态。

(三)稳岗奖励政策落实不够全面。根据南府办发【2020】12号文件和南人社发【2020】29号文件精神,本地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励。今年以来,全市只核发7家企业的稳岗奖励7.8万元。主要由于原政策规定,对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须签订且工作满1年以上,才能给予企业稳岗奖励,造成时间跨度长申报率低。市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脱贫攻坚8个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通知》(南府办〔2020〕52号)颁布规定,对本市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15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该项奖励按季度申报,按贫困户劳动力实际工作时长核发,这将大大提高奖励的核发率。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并落实好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壮大区域经济规模,提高吸纳就业的容量和能力。2020年,预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5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8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6.6万人次。

(二)创建全民创业城市。充分发挥创业对就业增长的拉动作用,通过开展创业典型宣传、创业事迹宣传活动,推进“邕城创业行”等品牌建设,激发全社会尤其是青年创业热情;通过落实国家、自治区创业优惠政策,制定出台全市创业扶持政策,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通过培育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全面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动局面,打造全民创业城市。

(三)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工作的首位,通过全面落实“岗位拓展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和“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稳中有升。坚持城乡统筹,重点做好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工作,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引导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完善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完善和拓展“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的功能,扩大就业援助的覆盖面,好用足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推进就业援助长效化、精细化。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失业登记、统计制度。建立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进行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登记制度。

(四)构建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健全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建立就业和失业状况的评价体系、失业预警机制,制定控制失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制定失业调控预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以内。根据“数字人社”建设工作要求,完善就业形势统计和失业动态月报制度,做好月度、季度、半年、年度就业形势分析。继续加强就业信息统计监测,探索建立就业信息监测工作通报制度,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