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 要 做 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征管考核 征管质量考核涉及面广,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特别是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提高认识,摆上位置,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使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要有专门的机构实施和管理,有专人负责、常抓不懈,同时应建立部门和科室分工和协作的运行机制,保障考核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1、加强领导,健全考核组织。 为加强征管质量考核的力度,我们成立了征管质量考核 领导小组,市局“一把手”亲自挂帅,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形成主要领导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专门抓,相关科室按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市局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指导。考核工作按工作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到征管、计财、法规、稽查等,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一方面有效缩短了检查评比的时间,另一面也便于工作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责任追究,实施奖罚制度。 为使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促进考核工作高效有序地进 行,我们全面实行责任追究,制定了《**地方税务局征管质量考核实施管理办法》,一是规定经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或考核指标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单位,一律予以严肃处理,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考核结果列入“一把手”年终政绩、业绩的考核评价;二是考核结果列入各单位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并加大了考核分数的比重,对问题严重的作为征管工作重大失误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对基层单位的考核结果实行与年终奖金挂钩,做到奖勤罚懒,赏罚分明。 (二)结合实际、完善办法、合理规范考核 统一考核标准是实施征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标准不统一,考核结果就会不公平、不公正,考核工作就会流于形式,最终达不到考核的预期效果。近年来,我们从实际出发,本着既方便纳税人办税,又有利于地税机关执法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征管工作制度,统一规范了征管质量考核操作程序,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