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以后,我认真学习了“十九大”报告以及《党章》、《宪法》、《监察法》,对修改过的“一章两法”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一是《宪法》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也是最高法,对所有法律有着定基调的指导意义,也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起到了标杆的作用。重新学习《宪法》,温故而知新,对当下*、新作风、新目标有了更深的理解。宪法修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强调,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完善以宪法的**法律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和发展**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二是《党章》的修改内容。2020年的十九大会议上,我们的党章添加了一些新的内容,让党章更加丰富,如“写入****思想”,“写入中国梦”,“写入四个自信”等,通过学习更好的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监察法》中重点条例的学习。在4月份本单位响应区委建议,订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系列学习辅导用书,并发与各社区村及本单位主要领导人手一本,让大家进行学习和警醒自己,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坚决抵制诱惑,不在边缘地带混迹,通过法条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时时警醒自己,以身作则,引领清正廉洁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