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改行动工作方案

刘莉莉

为准确掌握我镇入河排污口现状,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河流水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对我镇境内50平方公里以上的2条干支河流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整改,使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责任主体。北外镇是入河排污口整改的责任主体。同时按照排污口设置单位的类型,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行业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指导整改行动。

(二)坚持统筹推进。根据入河排污口的形成原因,坚持“谁设置、谁整治、一口一策、分类处置”原则,全面梳理纳入拆改范围的入河排污口情况,有效解决雨、污水混流问题,强化已建管道的疏通维修养护,彻底整改入河排污口。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工业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餐饮、洗车等行业排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解决污水入河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统筹部署阶段(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5日)。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各村、社区要制定辖区入河排污口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排查复核阶段(2020年6月25日—2020年7月25日)。由各村、社区结合前期统计出的入河排污口,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排查,建立台账,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深化整治阶段(2020年7月25日—2020年7月30日)。各村、社区将梳理排查的本辖区内入河排污口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

四、整改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全面清理各类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2020年7月底前全面排查并拆除城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或其他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所有入河排污口。(牵头单位:镇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集中整改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根据排污口的设置、登记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措施,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黑臭水体治理、河道治理等工作进行整治和规范。(牵头单位:镇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