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水最低标准为各档依次为1480元、1420元、1310元、1210元。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全市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邢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分别是1790元和1680元。
衡水市执行两档标准
日前,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河北省将调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通知》明确,本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档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
邢台市将执行第二档和第三档。其中,邢台市区、邢台县和沙河市,将执行第二档每月1790元标准;南和县、隆尧县、柏乡县、新河县、清河县、任县、内丘县、宁晋县、南宫市、临西县、广宗县、巨鹿县、平乡县、威县、临城县,将执行第三档每月1680元标准。
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本次调整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