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舟山最低标准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舟政发〔2021〕15号)的规定,从2021年9月15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800元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16.5元调整为20元。2021年8月1日至9月14日期间遵照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下列各项均不得作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加点工资;从事中班、夜班和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发放的津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待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企业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
(一)直接促进低收入职工提高工资收入。这些低收入职工基本工资一般是以最低工资作为其基本工资,因此,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等同于直接提高了其收入标准。
(二)直接影响到职工加班工资基数。加班多的单位很多是以最低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调整了最低工资也间接提升了职工的加班工资。
(三)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可以使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城乡低保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资收入同步提高。
(四)最低工资的传导作用会拉动全社会工资水平整体提高。
解读机关: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周潇
联系方式:0580-228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