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岩最低标准为新罗区执行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执行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增幅15.29%;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执行第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增幅16.9%。
2022年4月1日起,龙岩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调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其中,龙岩市保留按三档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均增加240元。
新罗区执行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增幅13.95%。
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执行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增幅15.29%。
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执行第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增幅16.9%。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其中,龙岩市保留按三档执行。
新罗区执行第二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5元,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执行第三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执行第四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5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